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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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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06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5年1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2月6日下午2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张汉文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212,020,503.0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32,012,971.09元。公司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1,789,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5,384,181.90元,占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30.84%,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2015年度对外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且良好的合作关系。鉴于公司及各子公司项目开发、日常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延续性,公司仍将向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单笔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的10%以上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未达上述标准的,授权董事长签署批准;单笔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的50%以上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对单笔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50%以下(不含50%),且一年内累计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融资,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权限内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135万元。

 2014年,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酬共计135万元,其中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东阳福添影视有限公司2014年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据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4年实施了资产置换,置入东阳市福添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添影视”)。根据《资产置换协议》,福添影视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221.77万元、6,272.96万元、7,815.31万元。如实际利润不足前述承诺数,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福添影视2014年实际盈利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90.00万元,低于承诺数1,931.77万元,主要系公司制作的电视剧因受黄金时段“一剧两星”、“一剧播出每晚不超过两集”等新政影响,最终签约价格低于预期价,导致发行收入减少所致。

 根据公司与广厦控股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广厦控股,广厦控股需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补偿金”。公司已于2015年2月9日收到上述款项。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福添影视的项目投资资金支持,整合市场优质资源,加强对外合作力度,提升影视剧制作规模和制作水平。同时,积极寻找文化传媒领域的优质并购标的,扩大公司的利润来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第二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0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子公司的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14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存货

 2010 年9 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84,950万元竞得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余政挂出(2010)70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16,410平方米,容积率1.8,折合楼面价4054.2元/㎡,项目由其子公司杭州益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荣公司”)进行开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益荣公司首期推出排屋完成销售面积3460平方米,去化率为29.34%,合同销售额5753万元,平均售价约为16627.2元/㎡。

 2014年,杭州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较大,市场观望气氛浓厚,益荣项目所在区域楼盘竞争激烈,且房价一直维持低位。公司在市场高峰时期获取的项目,存在一定的效益风险。为准确反映经营情况,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益荣公司账面开发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公司拟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5,778,282.63元。

 (二)商誉

 2014年,公司以资产置换方式收购东阳福添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添影视“)100%的股权,公司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福添影视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447,818,511.54元形成商誉。2014年末,公司对上述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资评报(2015)沪第0055号),公司拟对福添影视公司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低于其账面价值的4,202,494.94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三、上述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两项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9,980,777.57元,减少 2014年度净利润149,980,777.57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规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子公司的经营现状,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1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4年度

 现场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内容: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4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2、召开时间:2015年3月31日下午15:30-17:00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一、说明会主题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2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4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15年3月31日下午15:30-17: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公司主要高管,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2、拟参加我公司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3月30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包宇芬、胡萍哲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1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974176、0571-85125355(传真)

 邮件:stock600052@gsgf.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3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31日

 至2015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听取事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00、7.01、7.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00、7.01、7.02、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02、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楼忠福、楼明、卢振华、卢振东、郑瑶瑶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14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胡萍哲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0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

 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持续性、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关于确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常规性日常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

 注1:2014年度子公司天都实业广告宣传制作的部分业务在关联方内部进行了调整,故本年度广告宣传制作实际由两家公司共同完成。

 2、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差异原因:2014年度常规性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较预计金额增加,主要系本年度为应对房地产市场激烈的竞争,促进销售回笼,天都实业本年度增加了广告宣传投入所致。工程项目施工日常关联交易较预计减少,一方面系本年度公司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和项目销售节奏,合理调整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各项目的开发进度,实际开工量较年初预计的有所减少;另一方面系公司严格把控工程款支付节点,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年度实际支付关联方的工程款项相应减少所致。此外,原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已分立为天都实业、暄竺实业、雍竺实业三家公司,原预计为合并数,现实际工程项目已分开核算。

 (三)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常规性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关联公司可能会在上述项目中中标。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加强各项目工程市场化参与程度,严格把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根据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子公司项目开发工程量较2014年有所增加,因此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同比增加。

 公司将综合考虑市场等多方因素,适时对开工量及工程进度作出合理调整,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单笔交易金额和交易对象进行适当调剂。基于上述原因,全年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会产生一定的差异。对于上述额度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楼明;住所:杭州市玉古路166号3楼;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37,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6%。

 ■

 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8亿元;法定代表人:何勇;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111号3楼;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86,424,4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1%,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6亿元;法定代表人:来连毛;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6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8.4亿元;法定代表人:楼正文;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1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5、浙江广厦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金江;住所:杭州市解放路40号1幢一层;经营范围:建筑设计、装饰设计、信息咨询及相关技术的服务、开发,晒图。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公司董事长配偶控股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6、杭州环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934.9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益芳;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09号;经营范围:服务:住宿;出租结婚礼服;批发、零售:针、纺织品,百货。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7、浙江福临园林花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史小媛;住所:东阳市振兴路1号;经营范围:园林设计;园林绿化贰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道路桥梁叁级;花木种植。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8、广厦湖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2亿元;法定代表人:俞延钢;住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81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9、浙江华文世纪广告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阳英;住所:杭州市万塘路18号709室;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市场信息调研服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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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0、杭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金江;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607号14楼;经营范围:市政、园林、机电设备安装、招标代理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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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1、杭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军;住所: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路39号;经营范围:服务:住宿、棋牌、理发、非医疗性美容、浴室、舞厅、卡拉ok、打字、复印;零售:预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服务:物业管理;批发、零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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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公司董事长配偶控股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2、浙江蓝天白云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卢英英;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大道339号;经营范围:宾馆、饭馆、公共浴室、茶座、歌厅、体育馆;中餐制售;会展会务服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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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公司董事长配偶控股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3、广厦东阳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丽亚;住所: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工人路80号;经营范围:园林古建工程施工,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养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园林建筑装饰材料、工艺品销售。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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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

 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就提供或接受劳务、购买或出售商品方面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为: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招投标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

 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1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

 ● 计划担保金额:本次计划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含已发生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不超过450,000万元,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金额不超过35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总额不受上述金额限制;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74,545.386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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