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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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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5-002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股权解除质押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持有公司122,414,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关于其股权解除质押及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吴丽萍女士将其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2,414,516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4年3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4-009号)于2015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后,吴丽萍女士将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2,414,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2月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2月3日。

 截止本公告日,吴丽萍女士共持有本公司122,414,516股股份,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2,414,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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