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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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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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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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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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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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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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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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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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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为优先目标,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指标(主要包括:市场资金供求、利率水平和市场预期、通货膨胀率、GDP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就业率水平、国际市场利率水平、汇率等),决定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长/中/短)和比例分布。

 根据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特征(主要包括:平均日交易量、交易场所、机构投资者持有情况、回购抵押数量等),决定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根据各类资产的信用等级及担保状况,决定组合的风险级别。

 2、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整体策略要求,决定组合中类别资产的配置内容和各类别投资的比例。

 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流动性指标(二级市场存量、二级市场流量、分类资产日均成交量、近期成交量、近期变动量、交易场所等),决定类别资产的当期配置比率。

 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持有期收益率、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附加选择权价值、类别资产收益差异等)、市场偏好、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的规定、基金合同、基金收益目标、业绩比较基准等决定不同类别资产的目标配置比率。

 3、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第一步筛选,根据明细资产的剩余期限、资信等级、流动性指标(流通总量、日均交易量),决定是否纳入组合。

 第二步筛选,根据个别债券的收益率(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与剩余期限的配比,对照基金的收益要求决定是否纳入组合。

 第三步筛选,根据个别债券的流动性指标(发行总量、流通量、上市时间),决定投资总量。

 (二)投资决策

 (1) 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执行状况,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

 3)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2) 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2)相关研究部门或岗位对宏观经济主要是利率走势等进行分析,提出分析报告。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研究部门提出的报告,并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制定具体资产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并执行交易。

 5)监察稽核部负责监控基金的运作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风险管理部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对基金组合的风险进行评估,提交风险监控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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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债券回购融资交易。报告期内本基金每日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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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均未超过75天。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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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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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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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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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账面净值始终保持为1.00人民币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2)若本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应声明本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其摊余成本总计在每个交易日均未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4)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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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嘉实安心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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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安心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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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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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嘉实安心货币A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2月28日至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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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嘉实安心货币B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2月28日至2014年9月30日)

 注1: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四(二)投资范围和(八)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有关约定。

 注2:2014年8月1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新增嘉实安心货币基金经理的公告》,聘请张文玥女士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与现任基金经理魏莉女士共同管理本基金。

 十三、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该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转换费

 本基金的转换费率按照如下方式收取:①、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仅限“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a)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与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之间互转时,以及转入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时,不收取转换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M为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换为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c)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转入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转入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中证500ETF联接转入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A转入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② 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a)对于“前端转前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i)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与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之间互转时,以及转入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时,不收取转换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ii)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换为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iii)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转入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iv)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转入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注: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暂停转入业务;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安心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5月23日起,嘉实超短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500万元;2014年11月13日起,嘉实纯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5年2月10日起,嘉实研究精选股票暂停申购(含转入)业务;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为定期开放,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2)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同花顺、华安证券、宏信证券、展恒基金、深圳腾元、锦州银行、宜信普泽七家代销机构,更新相关直销机构、代销机构信息。

 5.在“十、基金的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在“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在“十三、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更新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

 8.在“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2014年6月28日至2014年12月28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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