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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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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担保总额227,110.00万元,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金额247,435.386万元;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一)担保目的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较高。为了保障各项目的开发销售进度,公司积极支持控股子公司开展各项融资活动,确保项目开发的顺利推进。

 公司认为,各下属子公司资产质量权属清晰,经营情况较好,偿债能力强,且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房产开发的现状,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二)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201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同意公司2014-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金额为45亿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额度内实际担保余额为227,110.00万元(其中子公司间担保余额为2,780.00万元),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

 (三)相关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04月01日;住所:杭州余杭区星桥街道欢西路1号6幢;法定代表人:楼明;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旅游资源开发,农业休闲观光;果蔬种植;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2、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住所:杭州市曙光路122号2幢B801-B810室;法定代表人:王欣;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黄金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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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7月25日;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68号汇杰广场第20层2005-2009室;法定代表人:楼江跃;注册资本:1.2亿元;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综合开发、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实业投资。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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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杭州益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杭州益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1日;住所: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广厦天都城天河苑香榭路商铺98#;法定代表人:王欣;注册资本:6.63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在余政挂出(2010)70号地块进行普通商业住宅用地的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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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杭州东方文化园景观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杭州东方文化园景观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6月12日;住所:萧山区闻堰镇小砾山村;法定代表人:王晓鸣;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许可证经营)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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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东阳福添影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东阳福添影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1日;住所: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7-005-B;法定代表人:卢英英;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对影视产业的投资与管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担保行为作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2、 担保金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

 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已发生担保),具体如下:

 ■

 3、 担保期限: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 其他: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

 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对于上述担保金额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

 (一)互保目的

 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贷款时不仅需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同时还需要第三方的担保。由于公司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关联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能较早地防范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风险,而对第三方公司的真实情况较难掌握,因此公司迫切需要通过和关联方进行互保来解决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实际融资担保问题。

 公司与关联方实施互保以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在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紧缩的形势下,关联方一直大力配合公司各项融资行为,逐年提高对公司担保额度,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各项活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已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355,960万元担保。

 (二)关联方互保概述

 201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增加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担保额度8亿元,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对本公司担保额度相应增加,签订担保协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014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201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同意公司2014-2015年度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互保金额22亿元,互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两项担保额度合计为30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额度内实际担保余额为247,435.386万元,主要担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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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2月5日;住所:杭州市玉古路166号3楼;法定代表人:楼明;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37,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6%。

 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11月8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111号3楼;法定代表人:何勇;注册资本:8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86,424,4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6号;法定代表人:来连毛;注册资本:1.6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一级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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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6年7月26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1号;法定代表人:楼正文;注册资本:8.4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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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年04月14日;住所:岱山县衢山镇人民路285号;法定代表人:楼明;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石油、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开发;煤炭、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润滑油、钢材、木材、建筑材料、农副产品、有色金属的销售(除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除国家限制项目外);房屋、光缆、船舶租赁服务。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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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6年12月4日;住所:杭州市延安路298号;法定代表人:王益芳;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停车服务。写字楼出租及配套服务,仓储及服务,洗衣服务,服装、化妆品、皮鞋、箱包销售,国产卷烟零售,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南京长九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岳丽芳;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19号2幢201室;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餐饮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家政保洁服务;百货销售;棋牌室;停车场管理服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2015年度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行为作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2、担保金额: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

 3、担保期限: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总额不受此上额限制。

 5、其他: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依据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对于上述担保金额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意见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较高,各子公司资产质量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与股东方实施互保以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在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紧缩的形势下,股东方一直大力配合公司各项融资行为,逐年增加对公司的担保,实际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未来发展方向,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独立董事意见: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与关联方进行互保,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同时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担保方均需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有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2015-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74,545.386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227,1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36%,对关联方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247,435.3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50%。上述担保无逾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1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

 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20亿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利率不高于目前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且不高于10%。广厦控股持有公司38.6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此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具体资金需求确认每笔借款的实际使用对象;

 2、借款总额: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提案起至一年内,借款金额不超过20 亿元(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3、借款利率:不高于目前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且不高于10%。

 2015年2月6日,公司第八届第二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2月5日;住所:杭州市玉古路166号3楼;法定代表人:楼明;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37,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6%。

 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11月8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111号3楼;法定代表人:何勇;注册资本:8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86,424,4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6年7月26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1号;法定代表人:楼正文;注册资本:8.4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6年12月4日;住所:杭州市延安路298号;法定代表人:王益芳;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停车服务。写字楼出租及配套服务,仓储及服务,洗衣服务,服装、化妆品、皮鞋、箱包销售,国产卷烟零售,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参照公司目前平均融资成本,经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协商,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现金流,确定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且不超过10%。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有效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上述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前对本议案内容进行了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出具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并于八届二次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方拟收取的成本低于公司实际平均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同意《关于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0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应跃峰、许国君、李国珍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4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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