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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和股东陈胜先生关于其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5年2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000,000股流通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5%)与华福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委托华福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为该交易指令申报代理方向交易所提交交易申报,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办理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2月4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2月4日,质押期内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林汝捷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49,1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9%,本次质押的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5%。本次质押后,林汝捷先生累计质押股份36,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4.33%。
二、2015年1月28日,公司股东陈胜先生将2012年8月9日质押给重庆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3,000,000股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5年2月4日,陈胜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股流通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6.25%)与华福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委托华福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为该交易指令申报代理方向交易所提交交易申报,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办理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2月4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2月4日,质押期内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陈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15,0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4%,本次质押的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6.25%。本次质押后,陈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1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6.24%。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