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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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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15—004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陈泳洪先生在2015年2月4日、5日股票交易的过程中,由于误操作出现了短线交易情形。根据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2015年2月4日、5日,陈泳洪先生账户卖出公司股票2,273,000股,成交均价9.27元/股,总成交金额21,070,710元。期间,由于电脑操作失误,误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均价9.33元/股,成交金额186,600元。截至本公告日,陈泳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5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4%。

 经自查,本次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次出现短线交易行为纯属误操作造成,不存在故意违规行为。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

 根据《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陈泳洪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卖出均价9.27元/股,买入均价9.33元/股)。

 陈泳洪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因误操作而造成短线交易股票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陈泳洪先生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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