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2014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3号),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24亿元人民币。2014年2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2亿元人民币的发行,详见公司2014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2014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8亿元人民币的发行,详见公司2014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
2015年2月5日,公司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6日到账。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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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公司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实施完毕。
公司本期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和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