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2月6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迅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满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012年7月17日,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ST力阳)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20号),核准ST力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联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ST力阳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联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75.01%股权。
2012年11月28日,ST力阳在湖北省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宏发科技)。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12年12月4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ST力阳”变更为“ST宏发”,证券代码不变。
根据2013年2月22日《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13-007),宏发科技已于2013年2月20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2月22日批准了公司的申请。公司证券简称由“ST宏发”变更为“宏发股份”, 证券代码不变。
根据2012年7月《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在2014 年末,上市公司应对原置入资产暨有格投资、联发集团、江西省电子集团所合计持有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75.01%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原重组置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