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2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02月06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或“公司”)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曹积生先生的通知,曹积生先生将其持有的14,000,000股公司股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他的直系亲属姜小鸿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后,曹积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30,492,660股,持股比例由变动前的50.79%变为45.87%,不再是持有公司股份50%以上的股东,但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
1、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
| 股东 | 转让方式 | 转让时间 | 交易价格(元/股) | 转让股数(股) | 转让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
转让方 | 曹积生 | 大宗交易 | 2015年02月05日至2015年02月06日 | 10.13 | 14,000,000 | 4.92 |
受让方 | 姜小鸿 | 14,000,000 | 4.92 |
特别说明: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2、股东本次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曹积生 | 合计持有股份 | 144,492,660 | 50.79 | 130,492,660 | 45.8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123,165 | 12.70 | 22,123,165 | 7.7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8,369,495 | 38.09 | 108,369,495 | 38.09 |
姜小鸿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14,000,000 | 4.9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14,000,000 | 4.9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特别说明: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3、关于公司上市后曹积生先生持股比例的说明: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0年0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8,100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0,800万股。曹积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55,574,100股,持股比例为51.46%。
(2)2011年5月,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4,040万股。曹积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72,246,330股,持股比例为51.46%。
(3)2012年5月,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8,080万股。曹积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144,492,660股,持股比例为51.46%。
(4)2014年07月16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数量为3,713,717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84,513,717股。曹积生先生未进入本次股权激励名单,持有公司股份数仍为144,492,660股,持股比例降低为50.79%。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曹积生先生和姜小鸿女士为夫妻关系,上述转让为曹积生先生、姜小鸿女士家庭成员之间的股权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后,曹积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0,492,660股,姜小鸿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4,000,000股,合计持股数144,492,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9%,与转让前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曹积生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股份50%以上的股东,但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曹积生先生在公司股票上市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2)曹积生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做出的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在任职期间,如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依法可以转让,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收益上交公司董事会。
本次转让行为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也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的规定。
3、曹积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本次转让前持股数量为144,492,660股,本次转让公司股份为14,000,000股,本次转让后持股数量为130,492,660股,本次/本年度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上述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02月07日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02月06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或“公司”)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曹积生先生的通知,曹积生先生将其持有的14,000,000股公司股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他的直系亲属姜小鸿女士,转让股份占总股本的4.92%。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
1、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
| 股东 | 转让方式 | 转让时间 | 交易价格(元/股) | 转让股数(股) | 转让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
转让方 | 曹积生 | 大宗交易 | 2015年02月05日至2015年02月06日 | 10.13 | 14,000,000 | 4.92 |
受让方 | 姜小鸿 | 14,000,000 | 4.92 |
特别说明: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2、股东本次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曹积生 | 合计持有股份 | 144,492,660 | 50.79 | 130,492,660 | 45.8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123,165 | 12.70 | 22,123,165 | 7.7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8,369,495 | 38.09 | 108,369,495 | 38.09 |
姜小鸿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14,000,000 | 4.9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14,000,000 | 4.9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特别说明: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3、关于公司上市后曹积生先生持股比例的说明: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0年0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8,100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0,800万股。曹积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55,574,100股,持股比例为51.46%。
(2)2011年5月,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4,040万股。曹积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72,246,330股,持股比例为51.46%。
(3)2012年5月,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8,080万股。曹积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144,492,660股,持股比例为51.46%。
(4)2014年07月16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数量为3,713,717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84,513,717股。曹积生先生未进入本次股权激励名单,持有公司股份数仍为144,492,660股,持股比例降低为50.79%。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曹积生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任何担保。最近 12个月内,曹积生先生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公司股票亦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实施本次转让后,控股股东曹积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低于130,492,6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5.8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3、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曹积生先生在公司股票上市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2)曹积生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做出的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在任职期间,如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依法可以转让,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收益上交公司董事会。
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况。
4、曹积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本次转让前持股数量为144,492,660股,本次转让公司股份为14,000,000股,本次转让后持股数量为130,492,660股,本次/本年度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曹积生先生承诺,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上述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