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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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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114)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115)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021-64316642

 业务传真:021-54653529

 客服热线: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116)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0755-82943755

 业务传真:0755-82940511

 客服热线:4001022011

 公司网址:www.zszq.com

 (117)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业务传真:010-6505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118)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业务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19)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业务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热线:0571-88920897、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20)名称: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F(0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F(07)

 法定代表人:卓紘畾

 联系人:王娓萍

 联系电话:0755-33376853

 业务传真:0755-33065516

 客服热线:4006877899

 公司网址:www.tenyuanfund.com

 (121)名称: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联系电话:010-65808756

 业务传真:010-65807864

 客服热线:95162、4008888160

 公司网址:www.CIFCOFUND.com

 (122)公司名称: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业务传真:010 -59393074

 客服热线:400-808-0069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123)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陈征

 联系电话:010-88321882

 业务传真:010-88321763

 客服热线:0871-68898130

 公司网址:www.tpyzq.com

 (124)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业务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25)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业务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26)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阿婷

 联系电话:0755-82721106-8642

 业务传真:0755-82029055

 客服热线: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127)名称: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801室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801室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邓秀男

 联系电话:0571-56028620

 业务传真:0571-56899710

 客服热线:400 068 0058

 公司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128)公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详细地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010-66555316

 业务传真:010-66555246

 客服热线:4008888993

 公司网址:www.dxzq.net.cn

 (129)公司名称: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电话:010-57418829

 业务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热线:400-678-5095

 公司网址:www.niuji.net

 (130)公司名称:上海久富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2819号1幢10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403号上海信息大厦1215室

 法定代表人:赵惠蓉

 联系人:徐金华

 联系电话:021-68685825

 业务传真:021-68682297

 客服热线:400-021-9898

 公司网址:www.jfcta.com

 (131)公司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联系人:刘宝文

 联系电话:010-58325395

 业务传真:010-58325282

 客服热线:4008507771

 公司网址:https://t.jrj.com

 (132)公司名称: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12、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业务传真:0351-4137986

 客服热线:4007121212

 公司网址:www.dtsbc.com.cn

 (133)公司名称: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联系电话:010-59539864

 业务传真:010-59539806

 客服热线:95162、400-8888-160

 公司网址:www.cifco.net

 (134)公司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陈攀

 联系电话:010-57756019

 业务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热线:400-786-8868-5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135)公司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21-20280110

 网址:www.harvestwm.cn

 客服电话:400-021-8850

 (136)公司名称: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010-66154828-809

 业务传真:010-88067526

 客服热线:010-6615482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137) 公司名称: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程刚

 联系电话:010-52855713

 业务传真:010-85894285

 客服热线: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138)名称: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陈莹莹

 联系电话:13261320700

 业务传真:010-88381550

 客服热线:010-68998820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139)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联系电话:010-88312877-8009

 业务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热线: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李尔华

 电话:020-89899129

 传真:020-89899175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9楼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 020-38799335

 经办律师:黄贞、陈桂华

 联系人:程秉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洪锐明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新华、洪锐明

 四、基金的名称

 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实现指数投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小于0.35%。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还可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沪深3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原则上将不低于90%的基金资产净值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分股,其中备选成份股投资比例不高于1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如果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0%,此事项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

 (二)股票组合构建

 1、股票组合构建原则

 本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来跟踪沪深300指数,按照个股在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进行指数化投资组合构建。

 2、股票组合构建方法

 如有因受股票停牌、股票流动性或其他一些影响指数复制的市场因素的限制,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最终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3、股票组合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沪深300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1)与指数相关的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沪深300指数在股权变动公告日次日发布的临时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申购赎回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3)其他调整

 针对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制度的特点,本基金将参与一级市场新股认购,由此得到的非成份股将在规定持有期之后的一定时间以内卖出。

 (三)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决策依据

 以《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决策依据,并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最高准则。

 2、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研究发展部对沪深300指数成份股进行持续跟踪调研分析,并根据自身或者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提供研究报告,对投资决策提供建议。

 (3)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在研究部门研究报告的指引下,结合对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投资时机的分析,拟订基金的具体投资计划。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小组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小组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交易部执行。

 (6)交易部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小组。

 (7)金融工程部采用量化模型进行成份股权重的测算和跟踪误差的评估,并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8)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金融工程部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指数。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收益率。

 如果沪深300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沪深30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沪深3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变更基金的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并在变更前提前2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换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

 1. 本基金本报告期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动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比较图

 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2月30日至2014年9月30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年2号)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人员变动及业务经营情况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的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的资料进行更新,相关事宜均已公告。

 4、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基金业绩。

 6、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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