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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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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规和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规范化管理。按照2014年重点工作计划,抓好公司经营工作,全力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等相关议案的审议,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中国证监会开始正常审核公司报送的重组资料。我们将认真对待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重组资料的反馈意见,协调相关各方解答相关问询,及时回复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尽快完成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2014年,公司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77亿元,利润总额4.4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6亿元,较上年减少0.8亿元,同比减少22.22%;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2.235亿元,较上年减少0.51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55元/股,较上年减少0.15元/股,减少21.43%;总资产48.14亿元,较上年增长1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8.09亿元,较上年增长18.35%;每股净资产3.53元,较上年增长18.4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8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其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5-001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月23日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2月5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 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志华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3,881,137.20元,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公司出具了《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专审字[2015]第01430006号)。该审核报告称:“我们认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核销符合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67号)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一贯性、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558,359.78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55,835.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551,917.74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954,441.54元。因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当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886.69万元且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数额较小,按《公司章程》第156条规定,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201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2014年度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2015年3月3日下午3:00在天津金泽大酒店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0、听取了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赵廷凯先生、张圣平先生、乐超军先生的述职报告。

 注:上述事项1、5 、6、7、8项须经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 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5-002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1月23日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2月5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 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乃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如下:

 根据201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2014年度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上述1、3、4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5-003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及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对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并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八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其发布之日(2014年7月23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告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其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无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 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5-005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3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5年3月2日~2015年3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日15:00至2015年3月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金泽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5. 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25日

 6.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书面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2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公司将于2015年2月26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需审议表决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己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2月26-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15年2月27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1号宁泰广场15层1508室

 4. 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①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③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

 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37

 (3)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相关信息如下:

 ■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日15:00至2015年3月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

 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

 后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30即可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

 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

 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

 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融资融券账户的股东需由证券公司代为参与上市公司网络投票,请向所属营业部告知参与网络投票意向,具体安排请咨询相关证券公司。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建伟

 联系电话:(022)58921187

 联系传真:(022)58921188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1号宁泰广场1508室

 邮编:300381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及备置地点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

 2、其他报告文件

 3、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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