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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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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5-010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7号),具体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91,061,452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杭冠宇

 电话:010-65857900

 传真:010-65088900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四环中路道家园18号新华联大厦16层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联系人:李阳、高贵雄、宋琪

 电话:010-88091112 010-88091113

 传真:010-8809111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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