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134,752,300股,占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总股本的10%。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2月1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及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1年7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13号),核准公司向菱石投资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4,752,300股新股。
3、股份登记情况
2011年11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向菱石投资非公开发行134,752,300股的股份登记,增发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47,522,914股。
4、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2012年1月31日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34,752,300股新股于2012年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交易首日起,锁定期限为36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总数134,752,300股,占总股本比例10%。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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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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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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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的情形说明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不存在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