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5-007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31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2月5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家兴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已知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规范行使公司股东大会职权,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关于重新制定<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行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重新修订《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四、《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鉴于国家财政部于204年1至7月对企业会计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修订后的国家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
(五)《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定于2015年2月27日,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重新制定<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09)。
三、备查文件
1、附董事会表决票的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5-008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5日,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鉴于国家财政部于204年1至7月对企业会计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修订后的国家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一)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2014年6月,中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三)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项目,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2014年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披露,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5-009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5年2月27日(星期五)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26日至2月2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下午15:00至2015年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2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3、《关于重新制定<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5年2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15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青龙管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7500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457。
2.投票简称:“青龙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青龙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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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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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本所新股申购业务操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申报规定如下:
A、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B、“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C、“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马跃、范仁平
电话:0951-5070380、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五日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 出席2015年2月27日召开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委托书所示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未作具体表决指示的议案,被委托人可行使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弃权;
3、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回 执
截止2015年2月12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青龙管业”(002457)股
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