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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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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2015-010号
转债代码:113002转 债简称:工行转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行转债”暂停债券质押式回购新增入库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15年2月6日起,“工行转债”暂停债券质押式回购新增入库。

 赎回登记日:2015年2月12日

 赎回价格:人民币100.629元/张(含当期利息),境内自然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人民币100.503元/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人民币100.566元/张;对于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持有“工行转债”的投资者,本行不代扣所得税,实际赎回价格为人民币100.629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15年2月26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5年2月13日)起,“工行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工行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55号文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0年8月31日公开发行了2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500,000万元,债券简称“工行转债”,债券代码11300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工行转债”自2012年5月21日起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券申报代码105805。

 根据本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行董事会已批准行使本行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工行转债”全部赎回。本次可转债的提前赎回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15年1月26日,本行正式发布《关于实施“工行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经本行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自2015年2月6日起,“工行转债”暂停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新增入库申报。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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