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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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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15-007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督促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聘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监管工作函》,内容为:“你公司已预约于2015年4月21日披露2014年年报。我部注意到自你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否决《关于支付2013年年报审计费用及聘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以来,截至2015年2月2日,你公司尚未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我部提醒你公司和全体董事,应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做好2014年度年报编制的相关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确定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非常重视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聘任事宜,自有关议案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被否决后,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临2014-37号公告及临2015-002号公告)。此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已对2014年度财务审计的相关工作进程进行了安排,公司将按照计划在审计机构正式进场前尽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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