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5-007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3日(星期二)下午13:3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2日15:00 至2015年2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工业园区幸福路8号无锡豪普钛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召 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锋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总数222,907,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514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人,代表股份222,907,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5148%。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347,0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6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347,0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6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张军和张润丁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有效票数累积共445,814,224票,投票情况如下:
(1)子议案1.1:《关于补选谢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总表决情况:
获得有效赞成票数222,907,11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有效赞成票数13,347,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子议案1.2:《关于补选陈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总表决情况:
获得有效赞成票数222,907,11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有效赞成票数13,347,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综上,表决结果为:议案一采取累计投票制,根据统计的投票结果,候选人谢青先生、陈海峰先生获得的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谢青先生、陈海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新聘任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张军和张润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5-00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陈富强先生关于其股权质押情况的通知,具体如下:
陈富强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13%)于2015年1月28日质押给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1月28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陈富强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5,029,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98%,目前已经质押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26%。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