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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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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06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
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日收到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物产集团”)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55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浙江物产集团所持公司15,249.7693万股股份转让给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资公司”)。

 二、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综资公司持有15,249.76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3%。

 三、请浙江省国资委指导国有股东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国有权益,及时收取股份转让收入,并严格按计划使用。

 四、请相关方持本批复及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五、请浙江省国资委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综资公司相应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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