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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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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5-01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1月29日、1月30日、2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5年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15年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第B12版,《中国证券报》第B041版,《证券时报》第B48版,《证券日报》第C16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经核实,目前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张学阳先生(持股37,000,000股,占总股本15.04%)和公司管理层函证,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信息,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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