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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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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电子
再签光伏战略合作协议
□本报记者 任明杰

 □本报记者 任明杰

 

 林洋电子2月2日晚公告称,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规划和政策要求,全力打造山东泰安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应用,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公司在泰安高新区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泰安高新区同意公司总投资5亿元建设6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入区,分两年完成建设;泰安高新区协助提供项目场地,由公司子公司用于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负责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为公司项目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立项审批、规划建设等报批手续;泰安高新区负责协调区内基础设施配套部门为公司项目开工建设提供必备条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公司完成项目相关立项、国土、规划、环评、安评、林业、农业、电力、住建和消防等涉及项目开发与正常生产所需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等等。

 公司表示,公司通过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合作,增加了公司项目储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山东地区光伏电站开发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年初以来,公司已经接连公告三份战略合作协议,储备光伏发电项目再增220MW,累计储备项目已经接近10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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