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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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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0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邢台咏宁水泥有限公司60%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将全资子公司邢台咏宁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咏宁水泥”)60%股权以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对外转让。2014年12月31日,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确认,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股份”)为咏宁水泥60%股权的受让方,交易价格为24,566.86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或“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日、2015年1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一、进展情况

 2015年2月1日,公司与金隅股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金隅股份为一家在香港H股和上海A股上市的大型国有控股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隅股份于2005年12月22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号110000410285245,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8,373.706万元,法定代表人蒋卫平。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24,566.86万元。

 2、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

 经双方协商,共分三笔支付转让价款:第一笔在《股权转让协议书》签署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30%,第二笔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50%,第三笔在双方约定的相关权属变更事项完成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约860万元,本次交易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最终影响金额以2015年审计报告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合并咏宁水泥报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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