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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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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本钢板材、本钢板B 股票代码:000761、200761 公告编号:2015-001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57.71亿元(201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预计不超过净资产的40%。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8,359.24万元(2011年-2013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4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4.76%,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99%,均不高于70%。公司2014年审计报告预计披露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公司承诺,根据目前情况所做的合理预计,公司2014年审计报告发行披露后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钢铁行业市场需求与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造成重创,对钢铁需求也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在我国经济刺激政策的带动下,钢铁行业有所复苏,但伴随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且受制于钢铁行业严重的产能过剩,未来钢铁价格或难出现强劲反弹,钢铁行业的困难局面预计仍将维持一段时间。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影响。

四、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本次债券由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可能发生负面变化,甚至丧失履行为本次债券承担的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能力。此外,尽管担保人目前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但担保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则担保人的盈利能力、资信状况也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会影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

六、201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73.2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2.31亿元,流动负债合计273.91亿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达到94.50%;母公司口径的流动负债余额为249.13亿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达到94.96%。此外,公司2014年9月30日和2013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分别为0.81和0.80,速动比率分别为0.38和0.36,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若公司的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发生突发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对偿还短期债务本息造成不利影响。

若公司的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发生突发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对偿还短期债务本息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借款主要通过银行渠道获取,尚未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债券融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尽管公司已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且近年来公司获取的银行贷款成本较低,为了降低财务费用,本钢板材还曾存在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偿还长期借款的情形,但随着国家对钢铁行业调控的进一步加强,公司获取银行贷款的成本可能逐步提升,甚至存在无法及时获取银行信贷资金的可能性。

七、钢铁行业生产项目的建设和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22亿元,-18.36亿元、-16.75亿元及-6.87亿元,资本支出规模较大,而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仅为13.33亿元、17.84亿元、26.88亿元及-2.35亿元,对于银行贷款等融资手段有一定依赖。随着公司通过关键生产技术和前沿工艺技术逐步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资本支出压力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资本密集型行业特性使得公司未来几年仍将持续面临资本支出压力。

八、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04.32亿元、405.81亿元、403.29亿元及301.97亿元,毛利率分别为8.53%、7.40%、6.39%及8.30%。由于钢铁行业处于产能过剩阶段,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未能有效提升。此外,由于产品价格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原材料价格变动不能充分抵消产品价格的下跌,致使公司毛利率持续下降。未来如公司营业收入不能有效提升,毛利率继续下降,公司盈利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九、2011年、2012年、2013年度及2014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7.96亿元、0.79亿元、2.76亿元和2.02亿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1.57亿元、3.15亿元、2.19亿元和0.31亿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9.72%、396.79%、79.57%和15.21%。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波动较大,主要由于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债务重组损益、政府补助及其他营业外收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净利润亦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产生影响,非经常性损益的波动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14年10月29日披露,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十一、根据相关规定,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公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公司需向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钢板材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本钢板材或本次公司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站(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本钢板材、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十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次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三、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方式合法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人协议、担保安排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钢板材、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钢集团、担保人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本溪钢铁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钢浦项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
丹东不锈钢本钢不锈钢冷轧丹东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本钢板材股东大会
董事会本钢板材董事会
监事会本钢板材监事会
公司章程本钢板材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9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辽宁省国资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联合评级、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律师、大成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债券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经公司2014年1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4年2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即本次债券项下的首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之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规则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协议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试点办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23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在行或列数值合计尾数差异,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NGANG STEEL PLATES CO.,LTD.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证券代码:000761(A股)、200761(B股)
法定代表人:汪澍
注册资本:3,136,000,000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8号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117021
办公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号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117000
联系电话:024-47828360
传真:024-47827004
电子信箱:bgbc761@126.com
经营范围:废旧金属(含有色金属)加工、购销,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至2016年9月11日),煤炭批发经营,炼铁炉料加工,废旧物资购销,钢铁冶炼、压延加工、产品销售,特钢型材、金属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限制的品种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计器仪表、机电设备、钢材销售,工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究,高炉瓦斯灰及废油回收(危险品除外),化肥销售。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4 年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4年2月19日,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014年6月27日,公司董事长汪澍签署《关于分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决定》确定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发行金额不低于15亿元(含15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8月2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4]880”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期限:本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

发行总额: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具体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公开发行和网下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将在发行时另行拟订的发行公告中确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2月5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2月5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4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本钢集团无偿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期限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至债券到期日后12个月止。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15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拟上市交易场所:公司在本期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可同时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不在深交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2%,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2月3日。

发行首日:2015年2月5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9日,共3个交易日。

网上申购日:2015年2月5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9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澍

注册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8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号

联系电话: 024-4782 8360

传 真: 024-4782 7004

电子信箱: bgbc761@126.com

联 系 人: 张吉臣、童伟刚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联系电话: 010–6658 1802

传 真: 010–6658 1836

联 系 人: 汲秦立、季环宇、杨培、田竹、朱硕

(三)分销商

公司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层

联系电话:021-20336000

传真: 021-20336046

联系人:耿琳、杨婕、何惟、吴怡青

(四)律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彭雪峰

住 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层

联系电话: 010-58137799?

传 真: 010-58137788

联 系 人: 张刚、陈玲玲

(五)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住 所: 北京市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联系电话: 010-68286868

传 真: 010-88210608

联 系 人: 吴雪

(六)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住 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联系电话: 010-85172818

传 真: 010-85171273

联 系 人: 刘洪涛

(七)担保人

公司名称: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芳

住 所: 本溪市平山区永丰街103号

联系电话: 024-47827144

传 真: 024-47827034

联 系 人: 曹振东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联系电话: 010–6658 1802

传 真: 010–6658 1836

联 系 人: 汲秦立、季环宇、杨培、田竹、朱硕

(九)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账 户 名: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招商银行深圳安联支行

账 号: 755904639610404

联 系 人: 魏素华

联系电话: 0755-8282 5427

传 真: 0755-8282 5424

(十)申请上市的交易所

名 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住 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联系电话: 86-755-82083333

传 真: 86-755-82083275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公司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 经 理: 戴文华

住 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 86-755-25938000

传 真: 86-755-25988122

公司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四)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及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该级别同时考虑了本钢集团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联合评级基于对发行人运营实力和偿债能力的综合评估,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是公司依靠自身的财务实力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是对公司自身信用等级的评估,可以等同于本期债券无担保情况下的信用等级。

在本钢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的条件下,联合评级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三)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联合评级对本钢板材的评级反映了其作为国内大型钢铁生产企业,在生产规模、资源供给、研发能力、装备水平和产品结构等方面的优势;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钢铁行业竞争激烈、产能过剩、原材料成本波动和下游市场需求偏弱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随着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注入公司,以及未来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的逐步达产,公司产品结构将显著得到优化,整体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由本钢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钢集团为辽宁省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其资产及经营规模大,并拥有丰富的铁矿石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其所提供的担保对本期债券信用状况具有显著的积极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1、优势

(1)公司已有100余年的经营发展历史,目前在国内属千万吨级钢铁生产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位列国内先进行列,在国内钢铁市场居于重要地位。

(2)公司建立了品种、规格齐全的汽车板、家电板、管线钢、集装箱钢和特殊钢产品系列,近年来公司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产销量占比逐步提高,已成为国内重要的精品板材生产基地之一。

(3)公司所处的本溪地区铁矿石资源丰富,公司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

(4)公司技术研发能力较强,通过推进品种研发和工艺技术攻关,公司的技术竞争力不断得到加强。

(5)公司直供客户和出口的产品毛利率较高,近年来公司不断调整用户和产品结构,直供客户和出口的产品占比呈上升态势,在钢材市场不景气的环境下,有利于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6)本钢集团为辽宁省属最大的国有企业集团,其经营规模大、资产规模大,并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其所提供的担保对本期债券信用状况具有显著的积极的影响。

2、关注

(1)钢铁行业的周期性较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影响,钢铁行业下游需求整体下滑,钢铁价格走低,在行业产能全局性过剩的情况下,钢铁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较大。

(2)2012年以来,公司面临钢材价格下跌、钢铁行业景气度不足等不利因素,盈利空间有所收窄,如果未来市场情况不能明显好转,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3)公司铁矿粉进口规模较大,同时产品出口的规模不断增长,人民币汇率波动给公司财务管理带来挑战。

(4)公司在建的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总投资达61亿元,公司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年报后2个月内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4年9月30日,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81.30亿元。

(二)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形。

(三)发行债券及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公司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延迟支付债券利息或本金的情况。

第三节 担 保

本次债券由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公司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晓芳

注册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永丰街103号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

最终控制人:辽宁省国资委

本钢集团于2010年11月25日由本溪钢铁与北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组建,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辽宁省国资委是本钢集团的唯一出资人。其后历经四次增资,截至2013年9月底,本钢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亿元,实际控制人为辽宁省国资委。

本钢集团是我国东北地区规模较大的钢铁生产集团之一,其主要产品为热轧板、冷轧板、线材、棒材等。目前,本钢集团下设财务部、审计部、资本运营部、法律事务部、信息化部、采购中心、战略规划部等16个职能部门,拥有子公司7家,其中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1家。截至2014年6月,本钢集团拥有在职员工8.62万人。

本钢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矿山开采、钢铁冶炼、板材轧制、进出口贸易、产品销售、物资供应,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贸易、矿产资源开发,金融服务等。

(二)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瑞华审字[2014]第2304002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本钢集团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本钢集团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本钢集团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项 目2014年9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亿元)1,426.671,415.12
所有者权益合计(亿元)429.68428.7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亿元)365.31367.3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383.92
流动比率0.600.61
速动比率0.2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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