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经咨询拟注册有限合伙企业的主管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出资额不得为0元,所以拟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泉州晟翼投资有限公司出资由0元变更为人民币1元,变更后拟注册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出资比例及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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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原公告“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三)资产分配2、分配方式合伙企业对可分配现金进行分配时,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修改为“合伙企业对可分配现金进行分配时,所有可分配现金应全部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除上述事项变更外,《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