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15-008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本次会议是否有新提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1
其中:A股股东人数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64,344,715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264,344,7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9.12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29.12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陈志勇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董事陈志勇、吕维出席现场会议;董事江津、赵雪梅、董尚可、陈青、蒋亚苏、耿利航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许瑞、黄兴家出席现场会议;监事蒋文烈、刘影、郭锋超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张志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但晓敏出席现场会议,副总经理曾辉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63,865,04499.82161,1710.06318,5000.12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枳君、李洁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