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15-03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六届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超过6个月。详细内容见2014年7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5年1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5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15-04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8日以传真、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5年1月28日上午12:00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为使会计信息更科学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从2015年1月1日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两项会计估计,同时细化固定资产分类。初步测算, 2015年预计减少折旧费用约37万元、减少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0万元,上述两项会计估计的调整不对公司损益构成重大影响。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2015-05号公告)刊登于2015年1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1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对新开餐饮门店进行转型和提升的要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对拟建上海武宁路店进行了重新评估后认为,如继续按原计划投入,经济效益将不能达到预期。公司本次暂缓向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投资,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的调整,暂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目前暂时预计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将推迟到2016年1月1日。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公告》(2015-06号公告)刊登于2015年1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1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详见2015年1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时间为12个月。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07号公告)刊登于2015年1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1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2015年1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15-05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起始日期:2015年1 月1日
(二)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为使会计信息更科学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断增强公司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管控力度,保证所属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规模优势,公司将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两项会计估计,同时细化固定资产分类。
(三)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
原分类、净残值率及折旧年限 | 新分类、净残值率及折旧年限 |
预计净残值 | 0%,4%-5% | 预计净残值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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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建筑物 | 10-40年 | 房屋建筑物 | 10-50年 |
|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40年-50年 |
| |
| 30年 |
| | 生产用厂房 | 20年 |
| | 简易房、构筑物 | 10年 |
固定资产装修 | 5年 | 固定资产装修 | 按受益期 |
机器设备 | 5-10年 | 机器设备 | 10年 |
系统性设备 | 5年 | 系统性设备 | 10年 |
运输设备 | 5-10年 | 运输设备 | 8年 |
家具设备 | 5年 | 家具设备 | 5年 |
电子设备 | 5-10年 | 电器设备 | 5年 |
文体娱乐设备 | 5年 | 文体娱乐设备 | 5年 |
厨房设备 | 5年 | 厨房设备 | 5年 |
其他设备 | 5年 | 其他设备 | 5年 |
2.应收款项组合类型:
原应收款项组合类型 | 新应收款项组合类型 |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特项组合 | 资产类型 | 收回有保证方式 | 特项组合 | 资产类型 | 收回有保证方式 |
已收押金客户组合 | 资产类型 | 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
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 已收押金客户组合 | 资产类型 | 不计提 |
押金备用金组合 | 资产类型 | 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
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 押金备用金组合 | 资产类型 | 不计提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资产类型 | 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
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资产类型 | 不计提 |
| | | 信用卡组合 | 款项性质 | 不计提 |
3.应收款项帐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原计提比例 | 新计提比例 |
账 龄 | 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账 龄 | 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至2年 | 10 | 10 | 1至2年 | 10 | 10 |
2至3年 | 50 | 50 | 2至3年 | 15 | 15 |
3年以上 | 100 | 100 | 3至4年 | 30 | 30 |
__ | __ | __ | 4至5年 | 60 | 60 |
__ | __ | __ | 5年以上 | 100 | 100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估计进行调整,故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影响,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二)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2015年预计减少折旧费用约37万元、减少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约40万元,上述两项会计估计的调整不对公司损益构成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额将不会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50%,也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绝对值的50%,不会使公司2015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监事会第六届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15-06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项目”)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IDG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共计2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13.81元人民币/股,发行数量为25,343,95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0,000,018.55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338,244,674.55元人民币。2014年6月27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110ZA0135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经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项目的进度和暂缓实施原因
(一)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项目的进度
公司原计划在上海武宁路购买房产用于开设直营店,并建设华东区域总部。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于2013年12月向该募投项目投入了10,906.96万元人民币自筹资金,用于购买上海武宁路1047号房产。募集资金在2014年在6月底到账后,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公司在置换期内并未对该项目前期已经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二)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项目暂缓实施原因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中高端特别是高端餐饮不再是市场主流,全国的餐饮业正都在向大众消费转型和提升,为此公司重新进行了开店模式调整,未来新建门店面积一般将控制在2,000平方米左右,门店小型化、菜品精致化。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对拟建上海武宁路店进行了重新评估,如继续按原计划投入,经济效益将不能达到预期。原计划在该处投资建设的华东区域总部,目前设立在上海浦东全聚德大酒店有限公司,合署办公,减少相关费用的支出。
三、暂缓投入募集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负责的精神,经慎重研究决定暂缓募投建设项目,并将根据市场状况决定何时重新启动相关项目的投资。目前暂时预计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将推迟到2016年1月1日。
公司本次暂缓募投建设项目,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的调整,暂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次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项目,是公司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项目,系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项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相关项目资料,审阅了公司相关董事会议案及独立董事意见,并对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了解了暂缓投资的原因。
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系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六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15-07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超过12个月。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00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343,955 股,发行价为每股 13.81 元人民币,共计募集资金 350,000,018.55 元人民币,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755,344.00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 338,244,674.55 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 110ZA013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余额存放情况
公司已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10903463710818,截止 2014 年 6 月 27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叁亿肆仟零玖拾万零壹拾捌元伍角伍分(¥340,900,018.55 元,含部分未支付发行费用)。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为6个月,自2014年7月29日起至2015年1月28日止,公司已于2015年1月26日将该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时间为12个月。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承诺事项
1.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若项目建设加速,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承诺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
2.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500万元人民币,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4,5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前期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全聚德相关承诺等文件,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全聚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全聚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全聚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六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15-08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监事4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是公司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暂缓以募集资金投资全聚德上海武宁路店及华东区域总部建设项目。
3. 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前期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