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23日、2014年12月27日、2015年1月7日、2015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继续停牌公告》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继续停牌公告》,且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2日起停牌。2015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自2015年1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且连续停牌不超过20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与国资部门的沟通工作仍在进展当中
由于本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国资产权[2009]11号)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应于意向阶段即与省国资委进行沟通,并将方案逐级报省国资委审核批准后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需要符合上述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与国资管理部门正在沟通中。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遴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
经公司进一步讨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以锁定价格的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股份需锁定三年,公司需一定的时间遴选投资者,并与意向投资者就非公开发行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截至目前,投资者遴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已表示有意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履行其内部投资评估和审核程序尚未完成。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下一步,公司将督促投资者尽快完成其内部投资评估和审核程序;加快与国资部门的沟通进程。
公司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