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月19日,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东青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鉴于公司上市以来经营及盈利状况良好,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东青先生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东青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在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东青先生提交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及时召集了全体7名董事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研究,参与讨论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经讨论研究,7名董事达成一致意见:
蔡东青先生提交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全体董事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内幕信息管理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东青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上述提议后,公司董事会在较短时间内进行了讨论并及时公告,尽可能减少内幕信息传播时间。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风险提示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尚需公司董事会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东青先生提交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董事承诺函。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