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均简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月23日起变更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中证500分级”)、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沪深300分级”)、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中证800医药分级)、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中证800有色分级”)、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中证800金融分级”)子份额的场内简称(交易代码不变),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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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变更场内简称对基金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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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