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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升达集团已将原质押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370,600股解除质押(该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4年8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14-055号公告),并于2015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升达集团分别于2014年8月5日、2014年8月7日、2014年9月26日和2014年11月28日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计47,4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7%)(上述四项质押事项分别详见公司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12日、2014年10月8日和2014年12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14-057、2014-058、2014-075和2014-080号公告),质押给平安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已在平安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由于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下跌,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协议的约定,升达集团于2015年1月15日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计2,168,4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补充质押予平安证券,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2015年1月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日为2015 年 1月 15 日。股份质押期限自上述日期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目前,升达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214,43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3%。截止本公告日,升达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78,212,48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3.11%,占公司总股本的27.70%。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