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10
关于控股公司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能源”)于近日收到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 2014 年10 月 9日,证书编号:GR201465000068,有效期三年。阜康能源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阜康能源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自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连续三年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阜康能源根据阜康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阜国税减免备[2013]33号)批准,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缴纳,减免日期从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对 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