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08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公司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筹划关于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鉴于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交易条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安徽瑞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鉴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考虑,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筹划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与交易对手方进行资产交易等合作。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就重组方案与各相关方进行了多次、反复的商谈与沟通,以期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够顺利实施。

 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组织各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计划,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具体工作。停牌期间,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等相关工作。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切实履行了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为促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手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就关键合作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交易双方在核心交易条款上存在分歧,最终未能与交易对手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实施该重组事项。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仍将继续努力拓展能源领域布局,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四、相关承诺

 由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股票的停牌、复牌安排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莱茵置业;证券代码:000558)于2015年1月14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虽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能实施,但公司在本次筹划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并购重组工作经验。公司将积极寻求通过兼并、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实现扩张的可能性,努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