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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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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伊立浦 公告编号:2015-002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开发委托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合同类型与金额:“受托技术开发合同”,项目名称:受托开发通用航空转子发动机项目;技术开发费用总金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

 2、通用航空转子发动机项目指:乙方按照甲方总体要求及动力数据设计航空转子发动机。

 3、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非依据本合同或双方订立的有关协议书中的条款提前终止,本合同有效期至本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4、此次签署技术开发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通德奥斯太尔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下称“南通斯太尔”或“受托方”)与南通中奥苏通生态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奥公司”或“委托方”)于2014年12月1日签署了“通用航空发动机技术平台-转子发动机开发委托合同”,中奥公司委托南通斯太尔按照其总体要求及动力数据设计航空转子发动机。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合作对方介绍

 名称:南通中奥苏通生态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600000276125

 住所: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1号楼1223室

 法定代表人:李铭卫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与管理、科技开发;建设工程管理,物业管理等。(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中奥公司是南通市人民政府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具备本协议涉及事项的履约能力。其主要承担在园区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创新发展模式,通过“引进拥有、消化吸收、二次开发”高端制造业技术,拟以拥有用航空产业链条上游的核心技术为支点,全面启动和打造发展通用航空高端制造业基地。。

 中奥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注:甲方为南通中奥苏通生态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方),乙方为南通德奥斯太尔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受托方)。

 (一)合同背景

 公司与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月及5月分别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及《投资协议》,就公司在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内发展共轴双旋翼直升机、通用航空发动机等通用航空产业达成了一致共识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本合作是上述战略合作深度实施的具体措施。

 为此,甲乙双方达成首期合作方案,甲方委托乙方研发通用航空转子发动机项目,期限为三年。

 (二)标的项目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乙方按照甲方总体要求及动力数据设计航空转子发动机;

 2、技术内容:乙方将完成的设计图纸和相关的技术资料交由甲方前,需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国内外行业专家或权威机构的认定,并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三)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技术开发要求,具体为功能技术、设计标准、结构外形。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下列进度完成并交付下述研究开发工作之成果:

 一期:完成并交付发动机3D模型;

 二期:完成并交付工作图纸;

 三期:完成并交付发动机测试报告。

 (四)技术开发委托费用

 1、技术开发费用金额如下:

 总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按照前述进度分三期支付)。

 (五)知识产权归属及使用

 1、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但乙方从2017年之2030年期间使用前述开发成果,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2、甲乙双方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可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开发成果进行生产制造或将开发成果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乙双方共享开发成果(该等开发成果可以是专有技术也可以是之后申请的相关专利)的使用费或转让费;

 3、甲方或乙方均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其中所取得的具有实质性或创新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技术成果,由后续改进的研究方拥有该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

 (六)其他条款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节点期限完成技术成果的开发及交付,如逾期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应开发阶段应当收取开发费用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损失赔偿金;

 2、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节点期限完成技术成果的开发及交付,逾期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开发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前述开发费用乙方占用期间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非依据本合同或双方订立的有关协议书中的条款提前终止,本合同有效期至本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三、面临的风险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下述重大风险:

 1、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通用航空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同时也是多学科交互的产业,技术研发能力的强弱对企业的经营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公司通过前期收购境外标的资产,直接航空转子发动机技术,但若通用航空行业在技术、产品等方面出现重大的变革,而公司未能跟上行业技术进步步伐,快速吸收新的技术进步成果,所具备的技术竞争力将被削弱甚至被赶超,将面临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进而导致产品不能满足委托方的需求或不能交付,面临着被索偿的风险。

 2、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依赖于研发人员的经验与专业技术水平。由于公司所在的通用航空行业是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朝阳行业,许多资本雄厚、专业能力强的企业对人才需求日益旺盛,如公司未来无法提供合理的激励措施来稳定和壮大人才队伍,将面临关键研发人员流失的风险,进而影响合同的履行。

 3、研发资金筹措不足的风险

 通用航空业务存在着投资额大、风险高、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公司需筹集资金对项目的开发计划和进度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亦需兼顾公司整体运营的资金需求。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市场状况变动、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的出现,将会出现筹资失败或不到位的情况,可能会使本合同的实施开展受阻或得不到保障,进而导致产品不能按时交付,存在着未来的经营业绩有潜在损失的风险。

 除上述重大风险以外,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的一般的管理风险亦会对本合同的履行有一定的影响,公司需要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来调整执行的细节,公司将科学合理的整合资源,保障公司对合同的履行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已完成并交付合同约定的一期开发成果予中奥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笔技术开发费用确认为公司2014年度的收入,金额为4,000万元,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会有积极影响,但目前公司暂未收到该笔技术开发费用,暂作为应收账款。该笔技术开发费用的最终会计处理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后续随着合同的执行,会对未来的业绩有支撑。

 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通用航空发动机技术平台-转子发动机开发委托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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