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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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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5-004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权划转概述

 公司接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于2015年1月12日与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格力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A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94%)无偿划转至海投公司。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公司的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格力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海投公司将直接持有本公司3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A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4%,并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发生变化,仍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海投公司是由珠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海投公司成立日期:2014 年3月27日;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3000034478;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68;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鲁君四;经营范围:国有股权投资、运营、管理;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资本运营;企业管理、策划、服务;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商务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政策性和策略性投资;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

 本次收购尚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收购完成后,海投公司在格力地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触发了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海投公司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核准。鉴于上述有权部门审批的要求,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能否顺利完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继续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

 三、备查文件

 1、《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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