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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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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B、 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较大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C、在信用评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高债息的债券;

 D、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E、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和投资溢价率合理、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F、在合理估值模型下,预期能获得较高风险-收益补偿且流动性较好的资产支持证券。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为主,对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将以审慎参与、风险控制为原则。

 1)新股申购策略

 本产品主要从上市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市场环境三方面确定参与标的、参与规模和退出时机,并综合考虑新股中签率、股价估值水平等因素,在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申购收益。

 2)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精选个股。本基金将全面考察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竞争格局、业务发展模式、盈利增长模式、公司治理结构等基本面特征,同时综合利用市盈率(P/E)、市净率(P/B)和折现现金流(DCF)等估值方法对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和比较,挖掘具备中长期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股票库,以获得较高投资回报。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此外,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资产支持证券、回购交易等投资,以增加收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程序投资决策体制和流程

 1、投资决策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管理部、研究部、交易部等部门的完整投资管理体系。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基金资产运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基金合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权限设置和投资原则;确定基金的总体投资方案;负责基金资产的风险控制,审批重大投资事项;监督并考核基金经理。投资管理部及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构建投资组合、并负责组织实施、追踪和调整,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研究部提供相关的投资策略建议和证券选择建议。交易部根据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进行基金资产的日常交易,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

 2、投资流程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体制,具体的投资管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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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投资管理流程示意图

 (1)研究分析

 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和投资部门广泛地参考和利用外部的研究成果,了解国家宏观货币和财政政策,对资金利率走势及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进行监测,并建立相关研究模型。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门撰写宏观策略报告、利率监测报告、债券发行人资信研究报告以及拟投资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和投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宏观经济环境、利率走势、债券发行人信用级别变化以及拟投资上市公司情况等相关问题,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2)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基金的投资原则以及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审批总体投资方案以及重大投资事项。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投资对象、投资结构、持仓比例范围等总体投资方案,并结合研究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自己的研究与分析判断、以及基金申购赎回情况和市场整体情况,构建并优化投资组合。对于超出权限范围的投资,按照公司权限审批流程,提交主管投资领导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3)交易执行

 交易部接受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交易部接到指令后,首先应对指令予以审核,然后再具体执行。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不明确、不规范或者不合规的,交易部可以暂不执行指令,并即时通知基金经理或相关人员。

 交易部应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向基金经理通报交易指令的执行情况及对该项交易的判断和建议,以便基金经理及时调整交易策略。

 (4)投资回顾

 绩效评估小组定期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估。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回顾前期投资运作情况,并提出下期的操作思路,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参考。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1、本基金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指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该指数、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券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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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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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2014年9月30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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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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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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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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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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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至日为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建信稳定添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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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信稳定添利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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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申购费与赎回费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申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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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1)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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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年指365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将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天但少于1年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年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或者调低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本基金C类收费模式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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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N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将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C 类基金份额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6%)=49701.79元

 申购费用=50000-49701.79=298.21元

 申购份额=49701.79/1.05=47335.04份

 即:投资人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其可得到47335.04份A类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50000元

 申购费用=50000-50000=0元

 申购份额=50000/1.05=47619.05份

 即:投资人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其可得到47619.05份C类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1)基金赎回金额计算方法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赎回适用费率为0.1%,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11480元

 赎回费用=11480×0.1%=11.48元

 净赎回金额=11480-11.48=11468.52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68.52元。

 例二: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30天,则赎回适用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11480元

 赎回费用=11480×0%=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11480.0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持有期大于30天,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80.00元。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其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基金总份额。

 (三)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对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2、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代销机构的信息;更新了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信息。

 3、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4、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5、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有关服务提供信息。

 6、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添加了期间涉及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临时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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