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深圳惠程,股票代码:002168)于2014年12月2日起停牌。后经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17日起继续停牌,同时承诺争取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2014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自停牌以来,公司同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涉及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目前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地推进中。
公司原计划在2015年1月1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对公司股票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4日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3月1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等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直至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相关公告。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3月16日开市起恢复交易,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