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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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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

 (二)会议名称: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6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30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5年1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月29日下午 15:00~1月30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年1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本公司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获得授权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逐项审议和表决如下提案:

 1、听取并审议关于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变更董事的议案;

 1.1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马培林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程小凡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潘素明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周熙女士为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4、听取并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重要说明

 1、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时已将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监事候选人简历在《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以上第1至第3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第4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以上第1项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投票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三节“投票方式”。

 4、以上第1至4项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六次会议或公司九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期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证券资讯网上刊登的《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独立意见》等公开信息。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计票规则

 (1)同一股份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任意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即通过现场投票又通过网络进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网络投票中进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三、投票方式

 对议案1.1、1.2、1.3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累积表决票数”),对每位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即董事选举累积表决权为n股×3个(n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截至2015年1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股东账户中的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和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该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该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请详见本公告附件)、该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出示该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经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盖有该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该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办法

 1、2015年1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至1月29日期间的9:30~11:30在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南六楼董事办公室办理登记;2015年1月30日下午14:00时之前在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成都蜀都大厦六楼会议厅会场外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外地股东可将上述材料(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参加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形式包括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具体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友利投票。

 3、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相对应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

 (4) 对于以上第1.1-1.3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为每位股东分配给该议案项下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累积表决票数的计算方式请见本通知第三节“投票方式”。

 对于其他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下午15:00~1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5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在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发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南六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16;

 联系人:崔益民;

 联系电话:028-86757539;

 传真:028-8674167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九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或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人/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对以上议案2至议案4,请股东在“表决意见”栏下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下相应选项内划“√”;以上三种表决意见必选一项,如多选或未作出选择,则为无效表,该审议事项按弃权处理。

 ■

 备注:对以以上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委托人(签章/签字):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5-01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01月06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九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01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蜀都大厦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董事唐泽平因公不能参会,委托公司董事李峰林代为表决;公司董事李岩宝因公不能参会,委托缪文彬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朱青因公不能参会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肖杰代为表决;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3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峰林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和事项: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变更的议案》 ;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出于谨慎性原则,基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要求,公司董事长李峰林先生、副董事长程高潮先生、财务总监牛福元先生于2015年1月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李峰林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第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程高潮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第九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职务,牛福元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李峰林先生、副董事长程高潮先生、董事牛福元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最低人数,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和公司董事会推荐的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和提名审查,并形成了提名审查意见。

 1、九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人选的推荐情况

 截止发出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公司股东单位、公司本届董事会分别提出的公司九届董事会新增董事候选人推荐人选如下:

 (1)股东单位推荐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科技”)向公司提出了董事候选人推荐意见。双良科技认为:马培林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任职期间较好履行了监事义务,发挥了公司监事的应有作用,公司已于2015年1月5日收到马培林先生关于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辞职报告,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马培林先生仍将履行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在改选监事就任时,马培林先生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经研究决定推荐马培林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公司本届董事会推荐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经对拟任董事工作进行认真考核后,认为:程小凡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管理发展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潘素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决定推荐程小凡先生、潘素明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有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提出审查意见时认为:在以上董事候选人中,马培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如当选为公司董事,按照相关规定,马培林先生应为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

 公司现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经综合考虑,现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59号”变更至“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按照国家工商管理的相关规定,以上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地址为准。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鉴于公司拟修改公司注册地址,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第五条 中“公司住所:中国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59号 ”

 现拟修改为:

 “公司住所:中国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5年1月30日以现场加网络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一、二、三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李文智、肖杰、朱青对公司九届董事会组成人员变更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董事会组成人员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3日

 附:马培林、程小凡、潘素明简历

 1、 马培林先生简历

 马培林:男,1966年11月出生。1990年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中欧工商管理学院E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2年9月加入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届、九届监事会主席。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月5日收到马培林先生关于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辞职报告,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马培林先生仍履行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

 截止本公告之日,马培林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除前文所述公司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马培林先生仍履行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事宜且该等情形将于改选出的监事就任时得以消除,马培林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 程小凡先生简历

 程小凡: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3年起历任成都三电股份公司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等职;1998年起任成都蜀都大厦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2003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截止本公告之日,程小凡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3、 潘素明先生简历

 潘素明,男,汉族,197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先后就职于江苏高邮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恒创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四川恒创特种纤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之日,潘素明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监2015-02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01月06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九届监事会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01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蜀都大厦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培林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和事项:

 一、《关于选举周熙女士为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因公司九届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已于2015年1月5日向公司提出辞呈,鉴于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人员构成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的推荐,拟本次会议经审议,同意由公司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推荐周熙女士为公司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选举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

 公司现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经综合考虑,现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59号”变更至“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按照国家工商管理的相关规定,以上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地址为准。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鉴于公司拟修改公司注册地址,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第五条 中“公司住所:中国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59号 ”

 现拟修改为:

 “公司住所:中国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5年1月30日以现场加网络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一、二、三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月13日

 附周熙简历

 周熙:女,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1991年7月于四川大学现代企业管理专业毕业,中级会计师。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四川蜀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核算部主任等职,现任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兼核算部主任。

 周熙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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