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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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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0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4日,鉴于网络媒体出现关于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的有关传闻,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6日发布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临2015-001)。

 停牌期间,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对公司各项经济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一切正常;2、2015年1月8日,公司再次致函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要求广厦控股对传闻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并及时告知上市公司。2015年1月12日,公司接到广厦控股出具的《关于进一步核实网络传闻相关情况的说明函》(以下简称“说明函”),表示“涉及楼忠福先生的网络传闻事项正在进一步核实中。楼忠福先生在我司仅担任荣誉主席一职,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对公司的后续影响并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还将开展以下工作:1、公司需要针对上述情况进一步向广厦控股进行问询,核实传闻情况;2、公司要求广厦控股重点核查我司对其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判断后续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3、公司将根据广厦控股对上述担保行为的核实情况,进一步确定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核实清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因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同时,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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