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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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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城市
主导第二批信息消费试点

 工信部1月12日宣布,在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建设的基础上,工信部启动了第二批试点创建工作。经过地方政府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专家评审,确定上海市等36个市(县、区)为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

 此次信息消费试点城市除了上海、贵阳外,地级市更多。例如河北省的白沟新城,山西省的长治市,内蒙古自治区的鄂尔多斯市、满洲里市等。而在2013年12月29日公布的首批试点城市中,主要是省会城市,以及经济和网络发展较好的城市。

 据了解,信息消费试点内容以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社区为主体,重点围绕建设宽带和TD-LTE等信息基础设施、开发智能信息产品、培育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整合政府公共服务云平台、拓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引导信息消费体验等开展试点示范。

 其中,完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试点包括:将光纤宽带和4G网络建设纳入地方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在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基础上,加快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积极推动TD-LTE网络发展,提升普及水平,提高上网速率,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夯实信息消费的支撑能力。

 据测算,到2015年,全国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其中,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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