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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航机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在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11航机01,债券代码:122103)存续期内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上调该品种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 0.01%。
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不上调“11航机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即“11航机01”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年利率仍为6.0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