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1月28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太科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在人民币2.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4-7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一) 》(2014-8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二) 》(2014-91)。
公司购买的部分产品已于近日到期,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杜桥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杜桥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收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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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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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