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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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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4年3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9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1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成立时间:2005年2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联系人:李文

 联系电话:(021)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1961年出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

 肖顺喜先生,董事。国籍:中国,1963年出生,复旦大学EMBA。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东航期货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

 陈保平先生,董事。国籍:中国,1953年出生。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南洋交大EMBA,高级编审。现任上海市市人大代表(教科文委员会专业委员)、市委宣传部新闻阅评督查组组长、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新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外滩画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文汇新民进修学院董事长。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社长、党委副书记,新民晚报社总编辑、党委副书记,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副社长、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资公司总经理、新民晚报社副总编辑,上海青年报社编辑、记者、部主任、副总编,上海三联书店总编辑、沪港三联副董事长,上海文艺出版总社党委书记、副社长、总编辑等。

 林利军先生,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1973年出生,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公室主任助理、上市部总监助理,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筹备工作组,哈佛大学毕业后就职于美国道富金融集团(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从事投资和风险管理工作。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1953年出生,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资深访问学者。历任美国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台湾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渣打银行台湾分行总裁,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哈佛上海中心董事总经理。

 蔡来兴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1942年出生,上海同济大学学士。现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国学中心顾问。曾任上海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香港上海实业集团董事长,香港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九、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

 杨燕青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特邀研究员,《第一财经日报》创刊编委之一,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经济学人》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波士堂》栏目资深评论员。曾任《解放日报》主任记者,《第一财经日报》编委,2002-2003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涂殷康先生,监事长。国籍:中国,1970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历任东航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任瑞良先生,监事。国籍:中国,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等。

 李进安先生,监事。国籍:中国,1968年出生,金融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兼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历任君安证券南京业务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区总协调人,南京太平南路营业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BPR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规划师、副总裁等职。

 王静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年出生,中加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总监。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高级经理,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9年出生,北京大学理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高级经理。曾任职于罗兰贝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3、高管人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林利军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文先生,督察长。国籍:中国,1967年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监督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银行管理处处长助理、金融机构监管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总部总经理、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等。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晖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申银万国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2005年4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陈灿辉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中国银行软件开发工程师,招银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部负责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深高级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08年7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营运官。

 雷继明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2011年12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金融经济学硕士。曾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海代表处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管理工作。2011年4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汤丛珊女士,国籍:中国,1986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6年证券从业经验。2008年5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交易员、固定收益交易主管。2013年7月31日至今任汇添富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2月13日至今任汇添富全额宝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月21日至今任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基金、理财60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5月28日至今任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

 徐寅喆女士,国籍:中国,1986年出生,上海市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六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2012年5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8月27日起任汇添富收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1月26日起任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市场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林利军先生(总经理)

 副主席:张晖先生(副总经理)

 成员:韩贤旺先生(研究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86.5347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 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养老金业务处、内控管理处、运营管理处五个职能处室。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峨山路91弄61号1幢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28932998

 联系人:丛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联系人:王小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陈露、方侃

 业务联系人:方侃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制定投资策略,力求在满足安全性、流动性需要的基础上实现更高的收益率。

 1、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将基于以下研究分析:

 (1)市场利率研究

 A、宏观经济趋势

 宏观经济状况是央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基础,也是影响经济总体货币需求的关键因素,因此宏观经济趋势基本上确定了未来较长时期内的利率水平。在分析宏观经济趋势时,本基金重点关注两个因素。一是经济增长前景;二是通货膨胀率及其预期。

 B、央行的货币政策取向

 包括基准存、贷款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向、力度,以及央行的窗口指导等。央行的货币政策取向是影响货币市场利率的最直接因素。在央行紧缩货币、提高基准利率时,市场利率一般会相应上升;而央行放松货币、降低基准利率时,市场利率则相应下降。

 C、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

 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是央行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总体货币需求的体现。因此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对货币市场利率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信贷扩张越快,表明经济总体的货币需求越旺盛,货币市场利率也越高;反之,信贷扩张越慢,货币市场利率也越低。

 D、国际资本流动

 中国日益成为一个开放的国家,国际资本进出也更加频繁,并导致央行被动的投放或收回基础货币,造成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在人民币汇率制度已经从钉住美元转为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的情况下,国际资本流动对国内市场利率的影响也越发重要。

 E、其他影响短期资金供求关系的因素

 包括财政存款的短期变化,市场季节性、突发性的资金需求等。

 (2)市场结构研究

 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在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结构上均存在差异,利率水平因此有所不同。不同类型市场工具由于存在税负、流动性、信用风险上的差异,其收益率水平也略有不同。资金供给者、需求者结构的变化也会引起利率水平的变化。积极利用这些利率差异、利率变化就可能在保证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带来更高的收益率。

 (3)企业信用分析

 直接融资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趋势,企业债、企业短期融资券因此也将成为货币市场基金重要的投资对象。为了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规仅投资于具有满足信用等级要求的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与此同时,本基金还将深入分析发行人的财务稳健性,判断发行人违约的可能性,严格控制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的违约风险。

 2、本基金具体投资策略

 (1)滚动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具体投资品种的市场特性采用持续投资的方法,既能提高基金资产变现能力的稳定性,又能保证基金资产收益率与市场利率的基本一致。

 (2)久期控制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货币市场利率趋势的判断来配置基金资产的久期。在预期利率上升时,缩短基金资产的久期,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延长基金资产的久期,以获取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收益率。

 (3)套利策略

 套利策略包括跨市场套利和跨品种套利。跨市场套利是利用同一金融工具在各个子市场的不同表现进行套利。跨品种套利是利用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率差别,在满足基金自身流动性、安全性需要的基础上寻求更高的收益率。

 (4)时机选择策略

 股票、债券发行以及年末效应等因素可能会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发生暂时失衡,从而推高市场利率。充分利用这种失衡就能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率。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权证;

 (2)可转换债券;

 (3)剩余期限超过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

 (4)信用等级在AAA 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5)以定期存款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但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的上述限制相应变更或取消。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超过120天;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如果基金投资有固定期限但协议中约定可以提前支取且提前支取利率不变的存款,不受该比例限制;

 (4)存款银行仅限于有基金托管资格、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其中,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5)除发生巨额赎回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导致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在5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6)通过买断式回购融入的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 天;

 (7)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及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2)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①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 级或相当于A-1 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3 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 级或相当于AAA 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B.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20 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13)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 级或相当于AAA 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5)、(12)、(13)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的上述限制相应变更或取消。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若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本基金,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布,或者市场中出现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1.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1.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1.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1.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1.8.2

 本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不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1.8.3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8.4 其他资产构成

 ■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4%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部分:

 增加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二、“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人员信息。

 2、增加了新任基金经理的信息。

 三、“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六、基金的募集”部分:

 增加了基金募集的情况。

 五、“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增加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日。

 六、“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七、“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增加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八、“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增加了2014年5月29日至2014年11月28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0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5年1月9日在上海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27,572,610.29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48,331,171.83份的57.05%,达到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27,572,610.29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50%以上(含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二、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5年1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基金转型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自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起,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将《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了《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折算

 为基金转型之目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汇添富新收益基金将进行基金财产的变现处理。2015年1月15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汇添富新收益基金进行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折算日次日(即2015年1月16日)起,《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3、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基金的申购赎回

 为确保汇添富新收益基金转型期间严格执行相关《基金合同》的规定,从而保证转型前后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汇添富新收益基金将于进行基金财产变现之日(即2015年1月12日)起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于份额折算日前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月14日)起暂停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并在《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内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含转出、转入)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开放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0日

 

 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期间

 暂停申购赎回(含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基金已于2015年1月9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转型期间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转型的详细情况,可参见刊登在2015年1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0日

 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5年1月9日召开。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已于当日生效。为顺利完成基金转型,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汇添富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收益”)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

 本基金的份额折算日为2015年1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日登记在册的新收益基金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案

 1、折算前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折算前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的汇添富新收益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前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其中,基金资产净值为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折算前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并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托管人对账务进行调整。

 2、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折算后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的份额数=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汇添富新收益基金份额的份额数×NAV/1.00

 其中:

 NAV为折算前汇添富新收益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折算后汇添富新收益基金基金份额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举例

 例:某持有人持有10,000份新收益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新收益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8802311元,则:

 该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添富通基金份额数 =10,000份×1.08802311元/1.000元= 10,880.23份

 此次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由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进行公告。

 折算后新收益基金份额将变更为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添富通”)的基金份额。新收益基金份额折算由本基金管理人办理,并由本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任何不可抗力,本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咨询相关事宜。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受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0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虹桥机场分公司的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机场分公司已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进行备案。

 ■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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