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23日上午10点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0日
●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地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中心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1月23日上午10点在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中心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06)。
现对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其余内容不变。补充条款具体如下:
补充前附件一:
序号 | 议 案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1 | 关于拟以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置换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煤电资产的议案 | | | |
2 | 关于同意阳煤集团寿阳景福公司使用公司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3 |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 | | |
4 |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
4.01 | 董事候选人:陆新 | | | |
4.02 | 董事候选人:王平浩 | | | |
补充后附件一:
序号 | 议 案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1 | 关于拟以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置换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煤电资产的议案 | | | |
2 | 关于同意阳煤集团寿阳景福公司使用公司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3 |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 | | |
4 |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表决权数(股) |
4.01 | 董事候选人:陆新 | |
4.02 | 董事候选人:王平浩 | |
补充前附件二: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5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5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拟以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置换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煤电资产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同意阳煤集团寿阳景福公司使用公司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4.00 |
4.01 | 董事候选人:陆新 | 4.01 |
4.02 | 董事候选人:王平浩 | 4.02 |
补充后附件二: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前三项提案适用一次性表决,第四项提案不适用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拟以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置换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煤电资产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同意阳煤集团寿阳景福公司使用公司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
4.01 | 董事候选人:陆新 | 4.01 |
4.02 | 董事候选人:王平浩 | 4.02 |
特此公告。
附件:
一、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0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代表单位(或个人)出席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2015年 月 日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 | 议 案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1 | 关于拟以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置换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煤电资产的议案 | | | |
2 | 关于同意阳煤集团寿阳景福公司使用公司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3 |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 | | |
4 |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表决权数(股) |
4.01 | 董事候选人:陆新 | |
4.02 | 董事候选人:王平浩 | |
备注:
1.委托人应该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5年1月23日9:30—11:30 和13:00—15:00。
总提案数:5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348 | 阳泉投票 | 5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前三项提案适用一次性表决,第四项提案不适用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拟以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置换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煤电资产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同意阳煤集团寿阳景福公司使用公司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
4.01 | 董事候选人:陆新 | 4.01 |
4.02 | 董事候选人:王平浩 | 4.02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注: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0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34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前三项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4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拟以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置换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煤电资产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48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拟以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置换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煤电资产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48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拟以所持有的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置换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煤电资产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348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五)如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2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 | | |
董事候选人:陆新 | 4.01 | 200 | 100 | 50 |
董事候选人:王平浩 | 4.02 | | 100 | 150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