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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骏投资”)通知,其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协议书,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4年1月9日,国骏投资将其持有的10,000,000股公司股份(注: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实施包括“每10股送红股2股、资本公积金转增8股”在内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相应变更为20,000,000股)质押给长江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月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月9日。
2015年1月9日,国骏投资经与长江证券协商一致并签署协议,将该笔质押的20,000,000股股票的购回期限延至2016年1月8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公告日,国骏投资共持有公司187,67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6%;其中质押股份合计159,000,000股,占国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4.72%,占公司总股本的19.11%;本次延期购回20,000,000股,占国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66%,占公司总股本的2.40%。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