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及下属全资机构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公司下属全资机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人民币贰亿元以内滚动使用,开展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现就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银行 | 产品名称 | 投资类型 | 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有无关联关系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90%-5.60% | 92天,自2015年1月5日起息至2015年4月7日止。 | 无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 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4.8% | 168天,自2015年1月8日起息至2015年6月25日止。 | 无 |
二、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上述经办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收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1.28亿元(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2.74亿元(含本次)。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