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曾于2014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双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注:“重庆中房双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公司”),为保障嘉润公司顺利取得土地,以及参加后续土地竞拍和项目的开发建设,由我公司(包括指定的下属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嘉润公司按照出资比例(70%)提供110,000万元财务资助的额度,嘉润公司另一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包括指定的下属公司)按出资比例(30%)提供财务资助额度47,000万元,该事项已经我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及进展已于2014年2月28日、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4-09、14、88号。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近日,嘉润公司收到中房集团提供的财务资助1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各股东向嘉润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 占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总额比例 | 财务资助余额 | 占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余额比例 |
中房地产 | 67,665.64 | 59.68% | 26,517.88 | 36.71% |
中房集团 | 45,723.22 | 40.32% | 45,723.22 | 63.29% |
合计 | 113,388.86 | 100% | 72,241.1 | 100% |
我公司向嘉润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未超过财务资助总额度,提供财务资助比例未超过我司持股比例。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