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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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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

 【重要提示】

 1. 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8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本基金自2015年1月8日起至2015年1月3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直销机构开始销售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

 7. 代销机构包括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指定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即本公司。

 8.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9. 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0.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A 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11.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柜台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2. 通过本基金指定代理销售机构认购基金,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下转A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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