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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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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官方
淘宝店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官方淘宝店申购旗下部分基金所适用的费率开展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5年1月6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

三、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基金代码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161026(前端)

四、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官方淘宝店(http://fullgoal.taobao.com)申购上述适用基金,申购优惠费率调整为0.3%。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业务等所产生的基金手续费。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5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收益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8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0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5年1月9日
赎回起始日2015年1月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本基金自2015年1月9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有关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转换转出起始日本基金自2015年1月9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有关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本基金自2015年1月9日起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有关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富国收益增强A富国收益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81000081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为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9:30-11:30和13:00-15:00)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当代理销售机构设定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1)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缴纳前端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0.24%
100万元(含)—500万元0.15%
500万元(含)以上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0.8%
100万元(含)—500万元0.5%
500万元(含)以上1000元/笔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见下表: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0—1年0.1%
1年(含)—2年0.05%
2年以上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5. 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2013年6月15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及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费率计算方式变更的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目前,投资者只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支持工行卡、农行卡、建行卡、招行卡、民生卡、兴业卡、邮政卡、平安卡、光大卡、交行卡、温州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浦发卡(通联支付)、农行卡(通联支付)、交行卡(通联支付)、天天盈支付、财付通支付和支付宝支付。目前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为80元。若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邮政编码:200082;

传真:021-80126256;

电话:021-20361818;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3)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7.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 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5年1月9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9月22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

关于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富国创业板

A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因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月5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富国创业板份额(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的合计,基金代码:161022,其中场内简称:富国创业)和富国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板A,基金代码:150152)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故创业板A将于2015年1月6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5年1月7日上午10:30起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月7日创业板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月6日的富国创业板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富国创业板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月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月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富国创业板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富国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年基准收益,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富国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六日

关于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短期恢复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5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0634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恢复大额申购日2015年1月6日
恢复大额转换转入日2015年1月6日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本基金之前考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因素对基金投资运作的影响短期内已经减弱。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5年1月6日到2015年1月19日,本基金所有销售机构的各网点恢复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的日累计金额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

2、自2015年1月20日起,本基金仍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金额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0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申请均不予确认,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针对单笔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全球

顶级消费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净值计价错误的公告

2015年01月0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100055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计价错误的日期2014年12月23日
原计价错误的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99
正确的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149
计价错误占基金份额净值的比例4.17%
计价错误的具体原因证券分红数据导入错误

注:因该次分红数据原因导致2014年12月24日至2014年12月29日期间对外公布的该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超过0.5%的差错,2014年12月24日原计价错误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正确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计价错误占基金份额净值的比例为4.17%;2014年12月25日原计价错误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正确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计价错误占基金份额净值的比例为4.17%;2014年12月26日原计价错误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1元,正确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1元,计价错误占基金份额净值的比例为4.16%;2014年12月29日原计价错误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5元,正确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5元,计价错误占基金份额净值的比例为4.15%。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4年12月30日起,本基金对外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已按正确的分红数据进行计价。本公司对上述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已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未给投资人造成损失。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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