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1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5—00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21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本次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 月 6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5-00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再次质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通知:2014年12月4日,集团公司将其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668,82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768,517,543 股的2.6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285,424,825股的7.24%)解除质押。该笔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集团公司于 2014年12月8日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0,668,800股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半年。解除质押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285,424,8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4%。集团公司质押的总股数为 285,268,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768,517,543 股的比例为 37.12%,占其所持公司股份285,424,825股的99.95%。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月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