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三湘股份 股票代码:000863 公告编号:2015-004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三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1717弄中鹰黑森林售楼处3楼会议室(靠近真华路,也可从真华路399号进入)。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5日下午14:00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4日下午15:00至2015年1月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36,862,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810%;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36,862,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81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
2、董事长黄辉先生因工作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芮永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至11,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关于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中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2采取了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 累计表决议案 | 票数(%) |
赞成 |
1 | 关于选举黄辉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210
(100.0000%) |
|
2 | 关于选举芮永祥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210
(100.0000%) |
|
3 | 关于选举许文智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210
(100.0000%) |
|
4 | 关于选举陈劲松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210
(100.0000%) |
|
5 | 关于选举胡雄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210
(100.0000%) |
|
6 | 关于选举高文舍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210
(100.0000%) |
|
7 | 关于选举丁祖昱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10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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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关于选举郭永清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10
(100.0000%) |
|
9 | 关于选举石磊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10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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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选举厉农帆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210
(100.0000%) |
|
11 | 关于选举熊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 1,210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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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表决议案 | 票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2 | 关于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中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0
(0.0000%) | 1,210
(100.0000%) | 0
(0.0000%) |
|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监事张珏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产生,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