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意向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3,335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335万股,以上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桂丰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陈敬洁、荣闽龙、林川、杨育忠、林侦、魏文荣、林顺田、李小冰、陈永奇、李开森、连泉、林鸿珍、沈家庆、罗翔、王建群、宋奎洋分别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富邦投资、涌源投资、华兴创投以及除上述发起人股东之外的其他四十三位自然人股东分别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法人股东兴烨创投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中,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荣闽龙、李小冰、陈永奇、李开森、林侦、林鸿珍除了出具上述承诺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荣闽龙、李小冰、陈永奇、林鸿珍承诺: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后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将在五日内召开董事会、二十五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回购公司股票;
(2)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现金分红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相关人员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本人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50%;
(3)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现金分红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二)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后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在五日内召开董事会、二十五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本人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本人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50%,但在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本人也将停止增持公司股票。如未履行前述增持措施,本人将放弃领取公司当年薪酬和分红。本人也将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三、关于本次申报文件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监管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有权部门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桂丰的承诺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监管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有权部门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桂丰以外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有权部门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四、中介机构对申报文件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承诺
兴业证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因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律师,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因本单位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桂丰的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减持;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6、违反本意向进行减持的,全部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陈敬洁、杨育忠的承诺
1、未来在不违反《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背个人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减持公司股份。
2、如果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违反本意向进行减持的,全部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的承诺
如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下转A46版)
(福建省龙岩经济开发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上接A45版)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如本人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同意采取下列措施:
(1)本人同意公司暂停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红利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在违反承诺后、赔偿完毕前减持公司股份(包括上市前和上市后所获的公司股份),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七、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一)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同时公司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关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2012年2月2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2月2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014年1-9月财务报表的相关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申报会计师审阅。2014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91,506.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19.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44.5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年1-9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年1-9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九、2014年度净利润预测情况
公司预计:2014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净利润约12,000万元-13,500万元,2014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约11,500万元-13,000万元。其中,2014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比2013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9,314万元增长约23.47%- 39.57%。
上述业绩数据只是公司的初步预测,若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初步预测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十、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
(一)市场竞争的风险
受到城镇化进程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环卫机械化率提高、人口规模增加、政府的投入力度加大、国民环卫意识增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带动,环卫装备行业、环卫专用车辆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已经成为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
公司作为较早进入者已经取得了业内领先的竞争地位,在产品、技术、市场、品牌、人才、管理等众多方面均具有一定的先发竞争优势。虽然本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品牌壁垒、营销网络壁垒、售后服务壁垒、资金壁垒和资质壁垒,但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较好的行业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报率将吸引更多企业参与竞争,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实力、制造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则有可能面临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
(二)宏观经济波动可能造成的盈利下降的风险
公司处于环卫装备行业中的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与民生密切相关,主要受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趋势和人们生活水平影响,尤其是我国已进入城镇化加速时期,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本领域的发展与短期宏观经济变化相关性不强。例如我国GDP增幅2009年比2008年有所下降,2011年比2010年也有所下降,但是同期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的产量增幅却都有所上升,并没有受到GDP增幅短期下降的不利影响。
尽管如此,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环卫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等政府类客户,如果未来出现范围较大、时间较长、影响较深的经济波动,仍将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采购的风险
底盘、钢材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底盘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约50%左右。虽然公司同时与多家底盘厂家合作,但如果底盘厂家交货不及时,将对公司生产进度产生一定影响。另外,公司有部分进口配件采购周期较长,公司通常根据上年销售情况提前备货,但如果当年销售订单的增长超过预期,仍有可能面临供货不及时的风险。
在原材料价格方面,公司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而且大部分产品的生产周期不长,因此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可以将能够预见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反映在销售价格中,且通过内部挖潜,公司可以维持合理的毛利率。但是如果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公司预计,且企业内部又无法消化承担,则仍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主要用于“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以及“研发中心项目”。尽管公司已经掌握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生产技术与工艺,完成了项目建设的环评以及核准、备案手续。并且加强了人才的储备和培训等工作,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项目管理能力不足、项目施工管理不善、项目进度拖延等问题,从而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
(五)毛利率变化的风险
公司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产品质量和性能优势、品牌优势及市场先发优势,目前的产品主要面向中、高端市场,具有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公司2014年上半年、2013年、2012年和201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00%、33.44%、31.43%、32.49%。但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将提供更加多样化的环卫装备产品,而其毛利率高低各不相同。因此产品结构的不断丰富,可能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另外,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增加产品功能和附加值,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未来的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六)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的金额较大,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155.48万元、20,828.17万元、32,871.56万元和47,505.6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3.66%、33.30%、41.31%和49.75%。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是环卫装备行业特点所致,主要原因系政府类客户易受预算拨款时间、结算流程等因素的影响,付款周期相对较长。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公司政府类客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94%、75.50%、70.24%和69.59%,是公司最主要的客户类型,该类客户信用良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销售过程中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和风险控制,应收账款的监督及催款执行力度较大,但是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应收账款仍存在不能及时收回的可能,这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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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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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龙马环卫”)系由张桂丰、陈敬洁、荣闽龙等十七位发起人发起设立。
2007年12月10日,张桂丰、陈敬洁、荣闽龙等十七位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同意发起设立龙马环卫。龙马环卫设立时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首期出资额为900万元。2007年12月10日,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东会验[2007]139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
2007年12月21日,龙马环卫取得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5080010000835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设立时共有十七名发起人,全部为自然人,其投入的资产均为现金。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情况及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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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安排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3,335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335万股,以上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桂丰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陈敬洁、荣闽龙、林川、杨育忠、林侦、魏文荣、林顺田、李小冰、陈永奇、李开森、连泉、林鸿珍、沈家庆、罗翔、王建群、宋奎洋分别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富邦投资、涌源投资、华兴创投以及除上述发起人股东之外的其他四十三位自然人股东分别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法人股东兴烨创投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中,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荣闽龙、李小冰、袁丹红、陈永奇、李开森、林侦、林鸿珍除了出具上述承诺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荣闽龙、李小冰、陈永奇、林鸿珍承诺: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持股情况
1、发起人
本次发行前,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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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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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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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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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法人股东富邦投资为股东涌源投资控股股东的股东,且富邦投资和涌源投资分别为马雪峰和马传兴控制的公司,马传兴系马雪峰的父亲,富邦投资和涌源投资分别持有本公司3.75%和4.5%的股权,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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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龙马环卫是中国专业化环卫装备主要供应商之一,多年来坚持专业化经营战略,专注于国家环境卫生事业,在环卫装备领域不断探索与创新,主营业务是环卫清洁装备、垃圾收转装备、新能源环卫装备等环卫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基于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丰富的生产经验和持续的技术创新,公司开发出了性能优越、质量可靠的产品,拥有较为先进的技术水平,并建立了辐射全国的市场网络。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优秀创新型企业,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实施十周年优秀企业。公司清洗扫路车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产品。
公司现已形成较为全面的产品系列,可广泛满足城乡环卫清洁、垃圾收转等环卫作业需求,主要产品包括环卫清洁装备、垃圾收转装备、新能源环卫装备3大类共21个系列。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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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客户类型和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主要可以分为政府类客户及非政府类客户两大类。其中,政府类客户主要包括环卫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等;非政府类客户主要包括经销商、国内厂矿企业等直接用户和国外客户等。政府类客户是公司最主要的客户,报告期最终销售给政府类客户的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保持在75%-85%左右。报告期内,政府类客户主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向发行人采购产品,其占政府类客户总采购金额的比重保持在74%-81%左右;少部分情况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非公开招标方式。而非政府类客户的采购通常以询价的方式进行。
由于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全面的销售网络,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品牌优势,因此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参与各种招标和询价活动;另一方面,公司也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开发了一批具备地域优势的经销商,以代销方式作为补充,构筑了“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的多样化销售模式和多层次销售渠道。
(三)发行人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二类底盘、钢材、副发动机等,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保持在70%左右。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进入障碍
随着国家对环卫事业投资的不断增加,2012年城市及县城市容环境卫生投资额已经达到的571.1亿元,我国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领域得到了长足发展,行业整体技术水平逐步提高、产品种类日渐丰富、产品质量明显改善,市场集中程度也不断加强。
由于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具有较高的技术、品牌、营销网络、售后服务、资质及资金的要求,虽然市场参与者较多,但普遍规模较小,2013年底年产量超过3,000台/套的只有6家(不含垃圾中转站装备)。并且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技术能力差、新产品开发能力低、产品同质化严重的生产企业正面临市场淘汰,而行业领先者之间主要通过提高技术水平、丰富产品种类、完善客户服务等手段进行竞争。
另外,由于国外进口的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的价格为国内同类产品的4-7倍,因此进口产品数量很少,国外厂商与国内厂商的市场定位不同,难以形成直接竞争。我国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中联重科、龙马环卫、湖北程力、东风十堰、湖北合力、航天晨光等,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一)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的相关内容。
环卫专用车辆及垃圾中转设备行业主要有以下进入障碍:
(1)技术壁垒
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跨度范围广、学科交叉多、综合性强。产品的研发设计集机械工程学、空气动力学、环境工程学、流体力学、材料科学等领域的专业知识于一体,要求将机电液气一体化技术、微电子、智能化、自动化应用技术、模块化设计技术、专用装置设计及制造技术等多种复杂的技术融会贯通。
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的研发设计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漫长的、日积月累的过程,各种技术的创新与集成需要长时间的、大量的、反复的试验、调试、现场模拟作业、改进优化以及经验的积累,才能使产品具备可靠的质量和先进的性能。另外,产品必须根据客户需求持续创新,才能适应复杂、多样的作业环境,其升级换代要求企业具有行业前瞻的设计理念,把握市场需求脉搏,并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经验。新产品在推向市场前,须经历任务提出、市场调研、样品试制、性能试验、设计评审、可靠性测试等多个环节,需要一定的时间且专业性很强。
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具有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各种产品作业功能不同且客户个性化需求较强,不同产品的技术要点有较大差异。企业要进入本行业并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就必须同时研究多种产品技术,但每种产品批量又不大,因此企业只有具备充足的技术研发人才以及灵活的技术研发机制才能提高研发投入产出比,实现较好的效益。
综上所述,本领域为新进入者设置了较高的技术门槛,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2)品牌壁垒
在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更高的品牌知名度意味着更为成熟的产品和更为完善的服务,因此以环卫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等政府类客户为主导的客户群体对品牌有较高的忠诚度。而培育一个优秀的品牌又需要企业长年持续不断的投入和积累,需要公司产品和服务长期、反复接受市场检验,是一个持久、系统的过程。
本领域经过20世纪90年代至今的快速发展和充分竞争,各细分产品已经形成了相应的知名品牌,并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新品牌由于尚未受到全面的市场检验,没有过往成功业绩作为支撑,难以得到客户的认可,而新进入者要进行品牌积累又需要长期、大量投入,因此品牌已成为竞争者进入本领域的重要障碍。
(3)营销网络壁垒
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的主要客户为政府类客户,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通过代理商销售的比重较小。因此,企业要扩大销售规模并在行业中拥有领先地位,就必须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直销渠道,迅速捕捉市场信息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而营销网络的铺设与完善无法一蹴而就,需要企业进行大量投入并长期积累,因此已成为竞争者进入本领域的重要壁垒之一。
(4)售后服务壁垒
我国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具有标准化、通用化水平低的特点,普通的修车厂难以进行环卫专用车辆的维修,这就要求制造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本领域的主要客户为环卫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等政府类客户,对产品售后服务,尤其是快速响应和后台技术支撑等方面,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因此,只有具备完善售后服务网络的厂商才能取得更多订单,而服务网络的建设又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时间的投入,并要求企业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这形成了本领域的售后服务壁垒。
(5)资质壁垒
对于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中的环卫车辆,国家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等相关政策法规,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制度。环卫车辆产品必须列入国家工信部(在国家工信部设立以前为国家发改委)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方可生产和销售,这些政策法规为本领域设置了较高的资质准入门槛。
(6)资金壁垒
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前期需进行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投产后又需要大量流动资金进行原材料采购、营销及售后网络建设、产品开发、人员培训等,因此如果不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新企业将难以进入本领域。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行业地位,是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优秀创新型企业,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环卫车服务保障活动优秀单位、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常务理事及先进会员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协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天津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等行业协会的理事或会员单位。公司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实施十周年优秀企业。公司清洗扫路车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产品。
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数据统计,2011-2013年龙马环卫在中高端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领域(即扣除技术含量较低、结构较简单的洒水车、没有压缩功能的垃圾转运车及桶装垃圾运输车,且不含垃圾中转站装备。下同)的产量连续三年均名列前三位,公司市场竞争地位较为突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以下商标申请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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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土地4宗,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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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6月30日,已被用于借款抵押担保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19,630平方米,原值合计为7,733,129.60元,净值合计为6,828,461.51元。
(三)专利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取得的专利权有74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67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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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养殖业排泄物收集转运车”系公司与福建科佳奇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共有;“高速公路绿化隔离带扫路车侧吸装置”系公司与上海浦江桥隧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共有;其他专利为公司自有。
(四)特许经营权
1、《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3C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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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生产销售的环卫专用车辆产品共有177个公告产品型号,均已登录国家发改委或者国家工信部《公告》并取得3C证书。
2、进出口相关资质
发行人在福建省龙岩市商务局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0921788,进出口企业代码为3500669280235。
厦门福龙马在福建省厦门市商务局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1471807,进出口企业代码为3502556236123。
2008年9月16日,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向发行人颁发《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备案登记号为3509600221。
发行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龙岩海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为3509960104,注册登记日期为2008年4月30日,有效期至2015年7月31日。
厦门福龙马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为3502167159,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1月26日,有效期至2016年11月25日。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环卫清洁装备、垃圾收转装备、新能源环卫装备等环卫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桂丰先生,除控股龙马环卫并任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外,未投资其他企业或在其他企业兼职;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陈敬洁、杨育忠除持有龙马环卫股权,并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外,未投资其他企业或在其他企业兼职;因此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与本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龙马环卫之间发生同业竞争,维护龙马环卫的利益,保证龙马环卫的长期稳定发展,龙马环卫的实际控制人张桂丰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龙岩协成兴机械有限公司采购机加非标专业配件,具体模式为发行人向其提供图纸,由其负责生产并销售给发行人。公司供应部门经过选取比较,认为龙岩协成兴机械有限公司在场地、设备、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具有优势,遂确定与其进行合作;公司与龙岩协成兴机械有限公司之间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的确定,均按照公司统一的采购非标专业配件的流程和定价办法执行,与公司向其他第三方采购其他非标专业配件相同,主要考虑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加工费、管理费、税收等因素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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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4年5月7日,张桂丰、陈敬洁和杨育忠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出具兴银岩企金新罗二部个保(2014)第013、014和015号《个人担保声明书》,声明对发行人自2014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7日期间在该银行发生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下转A47版)
股票种类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本次拟发行股数 | 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3,33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1%。本次发行均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发行价格 | 【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
市盈率 | 【 】倍(按照【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4.14元(按照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按照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加募集资金净额后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市净率 |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发行方式 |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或中国证监会同意的其他发行方式 |
发行对象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 4、本公司股东中,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荣闽龙、李小冰、陈永奇、李开森、林侦、林鸿珍除了出具上述承诺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5、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荣闽龙、李小冰、陈永奇、林鸿珍承诺: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方式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
发行费用概算 | 4,614.11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3,278.46万元、审计费用600.00万元、律师费用300.00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48.00万元、发行手续费用72.65万元、评估费15.00万元,以上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 |
发行人中文名称 |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英文名称 | Fujian Longma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quipment CO., LTD.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张桂丰 |
成立日期 | 2007年12月21日 |
公司住所及邮编 | 住所:福建省龙岩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364028 |
电话、传真号码 | 电话:0597-2796968 传真:0597-2962796 |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fjlm.com.cn |
电子信箱 | fjlm@fjlm.com.cn |
序号 | 发起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认缴股份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张桂丰 | 35260119630707**** | 1,650 | 36.67 |
2 | 陈敬洁 | 35260119621010**** | 611 | 13.58 |
3 | 荣闽龙 | 35260119630303**** | 306 | 6.80 |
4 | 林川 | 35260119620408**** | 283 | 6.29 |
5 | 杨育忠 | 35260119640516**** | 268 | 5.96 |
6 | 林侦 | 35260119560717**** | 233 | 5.18 |
7 | 魏文荣 | 35260119630811**** | 200 | 4.45 |
8 | 林顺田 | 35262319561024**** | 191 | 4.25 |
9 | 李小冰 | 35260119641107**** | 164 | 3.64 |
10 | 陈永奇 | 35260119740803**** | 157 | 3.49 |
11 | 李开森 | 35260119541007**** | 141 | 3.13 |
12 | 连泉 | 35260119560806**** | 106 | 2.36 |
13 | 林鸿珍 | 35260119700812**** | 38 | 0.84 |
14 | 沈家庆 | 35262719750315**** | 38 | 0.84 |
15 | 罗翔 | 35260119680625**** | 38 | 0.84 |
16 | 王建群 | 35262619660225**** | 38 | 0.84 |
17 | 宋奎洋 | 35260119611211**** | 38 | 0.84 |
合计 | | 4,500 | 100.00 |
序号 | 发起人姓名 | 股本(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桂丰 | 3,001.25 | 30.0125 |
2 | 陈敬洁 | 992.875 | 9.9288 |
3 | 杨育忠 | 614.25 | 6.1425 |
4 | 荣闽龙 | 497.25 | 4.9725 |
5 | 林 川 | 459.875 | 4.5988 |
6 | 林 侦 | 378.625 | 3.7863 |
7 | 魏文荣 | 325.00 | 3.2500 |
8 | 李小冰 | 312.00 | 3.1200 |
9 | 陈永奇 | 312.00 | 3.1200 |
10 | 林顺田 | 310.375 | 3.1038 |
11 | 李开森 | 229.125 | 2.2913 |
12 | 连 泉 | 195.00 | 1.9500 |
13 | 林鸿珍 | 143.00 | 1.4300 |
14 | 沈家庆 | 66.625 | 0.6663 |
15 | 罗 翔 | 61.75 | 0.6175 |
16 | 王建群 | 61.75 | 0.6175 |
17 | 宋奎洋 | 61.75 | 0.6175 |
合计 | 8,022.50 | 80.2253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股权性质 |
1 | 张桂丰 | 3,001.25 | 30.0125 | 自然人股 |
2 | 陈敬洁 | 992.875 | 9.9288 | 自然人股 |
3 | 杨育忠 | 614.25 | 6.1425 | 自然人股 |
4 | 荣闽龙 | 497.25 | 4.9725 | 自然人股 |
5 | 林 川 | 459.875 | 4.5988 | 自然人股 |
6 | 涌源投资 | 450.00 | 4.5000 | 法人股 |
7 | 林 侦 | 378.625 | 3.7863 | 自然人股 |
8 | 富邦投资 | 375.00 | 3.7500 | 法人股 |
9 | 魏文荣 | 325.00 | 3.2500 | 自然人股 |
10 | 兴烨创投 | 312.50 | 3.1250 | 法人股 |
合计 | 7,406.625 | 74.0663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
1 | 张桂丰 | 3,001.25 | 30.0125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 | 陈敬洁 | 992.875 | 9.9288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3 | 杨育忠 | 614.25 | 6.1425 | 董事兼财务总监 |
4 | 荣闽龙 | 497.25 | 4.9725 | 董事 |
5 | 林 川 | 459.875 | 4.5988 | 保卫主管 |
6 | 林 侦 | 378.625 | 3.7863 | 监事 |
7 | 魏文荣 | 325.00 | 3.2500 | 销售部副部长 |
8 | 李小冰 | 312.00 | 3.1200 | 董事兼总工程师 |
9 | 陈永奇 | 312.00 | 3.1200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10 | 林顺田 | 310.375 | 3.1038 | 无任职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
1 | 张桂丰 | 30.0125 | 张桂丰与张桂涛系兄弟关系;
卢红娣系张桂丰弟弟张桂洲之配偶 |
2 | 卢红娣 | 1.3000 |
3 | 张桂涛 | 0.1625 |
4 | 陈敬洁 | 9.9288 | 陈敬洁的配偶与黄勇彪的配偶系姐妹关系 |
5 | 黄勇彪 | 0.0487 |
6 | 荣闽龙 | 4.9725 | 荣闽龙的配偶与王建群系姐弟关系 |
7 | 王建群 | 0.6175 |
8 | 林 侦 | 3.7863 | 林侦与魏文荣的配偶系姐妹关系 |
9 | 魏文荣 | 3.2500 |
产品类别 | 产品系列 | 主要作业功能 | 所处阶段 |
环卫清洁装备 | 路面清洁装备 | 清洗扫路车 | 扫路、路面清洗、洒水 | 量产 |
扫路车 | 扫路 | 量产 |
高压清洗车 | 路面清洗、洒水 | 量产 |
洒水车 | 洒水 | 量产 |
沥青路面养护车 | 沥青路面清洗,修复、养护透水功能 | 试生产 |
小型路面保洁设备 | 小型街道扫路 | 试生产 |
市政、园林及城市附属设施养护装备 | 人行道养护车 | 站台、道路附属设施清洗,人行道、步行街路面清洗 | 量产 |
绿化喷洒车 | 园林喷药、绿化浇灌、施肥 | 小批量 |
护栏清洗车 | 护栏清洗 | 量产 |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 下水道吸污、疏通、养护等 | 小批量 |
垃圾收转装备 | 垃圾前端收转装备 | 压缩式垃圾车 | 垃圾收运、压缩 | 量产 |
非压缩式垃圾车 | 垃圾收运 | 量产 |
餐厨垃圾车 | 餐厨垃圾收运 | 量产 |
吸污车 | 吸污 | 小批量 |
垃圾中转站装备 | 固定式中转站 | 垃圾中转、压缩 | 量产 |
移动式中转站 | 垃圾收运、中转、压缩(部分型号) | 量产 |
新能源环卫装备 | 新能源清洗扫路车 | 由液化天然气驱动进行扫路、路面清洗、洒水 | 研发完成 |
新能源扫路车 | 全电动或液化天然气驱动进行扫路 | 研发完成 |
新能源高压清洗车 | 由液化天然气驱动进行路面清洗、洒水 | 研发完成 |
新能源压缩式垃圾车 | 由液化天然气驱动进行垃圾收运、压缩 | 研发完成 |
新能源自卸车 | 全电动垃圾收转 | 研发完成 |
序号 | 商标
名称 | 注册号 | 类别 | 注册
有效期限 | 取得
方式 |
1 | ■ | 第4770599号 | 第12类 | 200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6日 | 受让取得 |
2 | ■ | 第5365059号 | 第12类 | 200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6日 | 自主申请 |
3 | ■ | 第1377111号 | 第12类 | 201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0日 | 受让取得 |
4 | ■ | 第6704291号 | 第12类 | 2010年3月28日至2020年3月27日 | 自主申请 |
5 | ■ | 第6704288号 | 第7类 | 2010年3月28日至2020年3月27日 | 自主申请 |
6 | ■ | 第7175859号 | 第7类 | 201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13日 | 自主申请 |
7 | ■ | 第7344736号 | 第7类 | 201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3日 | 自主申请 |
8 | ■ | 第7175861号 | 第12类 | 201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3日 | 自主申请 |
9 | ■ | 第7344762号 | 第12类 | 201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0日 | 自主申请 |
10 | ■ | 第7976840号 | 第7类 | 2011年2月21日至2021年2月20日 | 自主申请 |
11 | ■ | 第9070564号 | 第7类 | 2012年1月28日至2022年1月27日 | 自主申请 |
12 | ■ | 第9070614号 | 第12类 | 2012年3月28日至2022年3月27日 | 自主申请 |
13 | ■ | 第9070659号 | 第37类 | 201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0日 | 自主申请 |
序号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土地座落 | 使用面积
(平方米) | 取得时间 | 截止日期 | 土地
用途 | 他项
权利 |
1 | 龙国用(2008)第200064号 | 新罗区东肖镇黄邦村 | 47,803 | 2008年3月25日 | 2055年6月29日 | 工业 | 已抵押 |
2 | 龙国用(2008)第200373号 | 新罗区东肖镇黄邦村 | 62,089.8 | 2008年9月27日 | 2054年1月7日 | 工业 | 已抵押 |
3 | 龙国用(2010)第200302号 | 新罗区东肖镇黄邦村 | 9,737.2 | 2010年7月26日 | 2054年1月7日 | 工业 | 已抵押 |
4 | 永定国用(2011)第T407号 | 永定县高陂镇平在村(高新园区内) | 135,914 | 2011年4月20日 | 2061年2月28日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无 |
序号 | 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类型 | 取得方式 |
1 | 道路洗扫车 | ZL01112786.4 | 2001.04.27 | 2005.03.23 | 发明专利 | 受让取得 |
2 | 清洗车自行避障喷洗机构与自行避障方法 | ZL200610043517.4 | 2006.04.06 | 2008.09.17 | 发明专利 | 受让取得 |
3 | 环卫车路面及路肩石刷洗装置 | ZL200710009231.9 | 2007.07.16 | 2009.07.22 | 发明专利 | 自主申请 |
4 | 环卫车道路刷洗装置 | ZL200710009232.3 | 2007.07.16 | 2009.03.11 | 发明专利 | 自主申请 |
5 | 污水循环利用式道路清扫车给水装置 | ZL201010184796.2 | 2010.05.14 | 2011.07.20 | 发明专利 | 自主申请 |
6 | 清洗车水路喷管侧冲装置 | ZL200620082884.0 | 2006.04.06 | 2007.03.07 | 实用新型 | 受让取得 |
7 | 扫路车引流防漏装置 | ZL200620086991.0 | 2006.07.14 | 2007.07.04 | 实用新型 | 受让取得 |
8 | 小型垃圾车收运中转车 | ZL200620011385.2 | 2006.10.26 | 2007.10.17 | 实用新型 | 受让取得 |
9 | 扫路车便捷式吸嘴 | ZL200620011386.7 | 2006.10.26 | 2007.10.17 | 实用新型 | 受让取得 |
10 | 高压集流冲扫吸嘴 | ZL200620009577.X | 2006.11.13 | 2007.11.28 | 实用新型 | 受让取得 |
11 | 扫路车辅助抽吸装置 | ZL200620156467.6 | 2006.12.07 | 2008.02.20 | 实用新型 | 受让取得 |
12 | 污水阀 | ZL200820102368.9 | 2008.05.16 | 2009.02.25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13 | 污水泵 | ZL200820102365.5 | 2008.05.16 | 2009.02.25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14 | 快速倾倒垃圾装置 | ZL200820102369.3 | 2008.05.16 | 2009.02.25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15 | 透水沥青路面养护装置 | ZL200820102370.6 | 2008.05.16 | 2009.04.29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16 | 垃圾压缩机挂销装置 | ZL200820146217.3 | 2008.10.31 | 2009.07.29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17 | 垃圾转运车箱体后门启闭装置 | ZL200820146220.5 | 2008.10.31 | 2009.08.26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18 | 环卫车单点清淤装置 | ZL200920136344.X | 2009.01.09 | 2010.05.26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19 | 全天候道路清扫车 | ZL200920137493.8 | 2009.04.01 | 2010.03.10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20 | 养殖业排泄物收集转运车 | ZL200920139045.1 | 2009.06.15 | 2010.03.10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21 | 环卫车触地滚轮升降调节装置 | ZL200920139046.6 | 2009.06.15 | 2010.08.18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22 | 扫、吸、洗一体式环卫车宽幅吸嘴 | ZL200920310319.9 | 2009.09.14 | 2010.06.23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23 | 移动式垃圾箱上料机构自动缓冲装置 | ZL201020301596.6 | 2010.01.26 | 2010.11.10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24 | 移动式垃圾压缩箱安全装置 | ZL201020301580.5 | 2010.01.26 | 2010.10.20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25 | 移动式垃圾压缩箱污水控制装置 | ZL201020301581.X | 2010.01.26 | 2010.11.10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26 | 泔水车后门锁紧装置 | ZL201020185580.3 | 2010.05.04 | 2010.11.24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27 | 小型车尾板承载平台控制装置 | ZL201020185565.9 | 2010.05.04 | 2010.11.24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28 | 水平垃圾压缩机提门切料装置 | ZL201020185554.0 | 2010.05.04 | 2010.11.24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29 | 移动式垃圾箱后门手动锁紧装置 | ZL201020185543.2 | 2010.05.04 | 2010.11.24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30 | 移动式垃圾箱后门自动锁紧装置 | ZL201020185532.4 | 2010.05.04 | 2011.01.12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31 | 垃圾车填料器活动式后盖板 | ZL201020185523.5 | 2010.05.04 | 2010.11.24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32 | 垃圾压缩机送料装置 | ZL201020185513.1 | 2010.05.04 | 2010.11.24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33 | 污水循环利用式道路清扫车 | ZL201020196850.0 | 2010.05.14 | 2011.01.12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34 | 垂直垃圾压缩机压缩机构保护装置 | ZL201020252426.3 | 2010.07.05 | 2011.03.23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35 | 泔水车上料机构 | ZL201020640049.0 | 2010.11.29 | 2011.08.17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36 | 微型道路养护车清洗装置 | ZL201120010273.6 | 2011.01.10 | 2011.11.30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37 | 空压机自润滑装置 | ZL201120070167.7 | 2011.03.09 | 2011.09.28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38 | 电动球阀装置 | ZL201120070090.3 | 2011.03.09 | 2011.08.31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39 | 扫路车整体式过滤集尘箱 | ZL201120070166.2 | 2011.03.09 | 2011.10.12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40 | 垃圾车提桶装置 | ZL201120071855.5 | 2011.03.12 | 2011.08.31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41 | 环卫专用车冲洗装置 | ZL201120142697.8 | 2011.05.06 | 2011.11.30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42 | 环卫车扫刷升降调整装置 | ZL201120440893.3 | 2011.11.09 | 2012.07.04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43 | 小型全液压驱动扫路机底盘 | ZL201120546707.4 | 2011.12.22 | 2012.08.29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44 | 道路清扫车液压—机械复合传动装置 | ZL201220217255.X | 2012.05.15 | 2013.01.23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45 | 道路清扫车机械—液压复合传动装置 | ZL201220217238.6 | 2012.05.15 | 2012.12.19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46 | 小型扫路车清扫装置 | ZL201220457713.7 | 2012.09.10 | 2013.03.20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47 | 环卫车扫盘防坠落装置 | ZL201220457570.X | 2012.09.10 | 2013.03.20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48 | 环卫车垃圾箱倾翻安全支撑装置 | ZL201220488831.4 | 2012.09.24 | 2013.03.20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49 | 扫路车吸嘴活动喂料口装置 | ZL201220540966.0 | 2012.10.22 | 2013.04.03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50 | 环卫垃圾箱 | ZL201230554254.X | 2012.11.15 | 2013.06.12 | 外观设计 | 自主申请 |
51 |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吸污管旋转摆臂 | ZL201320022497.8 | 2013.01.16 | 2013.07.17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52 | 下水道疏通车疏通软管卷管器 | ZL201320058154.7 | 2013.02.01 | 2013.07.17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53 | 环卫罐式专用车后门启闭锁紧装置 | ZL201320238134.8 | 2013.05.06 | 2013.11.13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54 | 一种环卫车车厢折叠盖板装置 | ZL201320279023.1 | 2013.05.21 | 2013.10.30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55 | 小型全液压驱动扫路机行走液压系统 | ZL201320492255.5 | 2013.08.13 | 2014.02.12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56 | 压缩式垃圾箱可调式后门密封装置 | ZL201320726590.7 | 2013.11.18 | 2014.04.23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57 | 小型全液压驱动扫路机控制器 | ZL201110433671.3 | 2011.12.22 | 2014.04.23 | 发明专利 | 自主申请 |
58 | 洗扫车污水循环利用装置 | ZL201320698169.X | 2013.11.07 | 2014.04.23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59 | 洗扫车自行双向避障清洗机构 | ZL201320698530.9 | 2013.11.07 | 2014.04.23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60 | 小型全液压驱动扫路机前悬挂装置 | ZL201320698212.2 | 2013.11.07 | 2014.06.04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61 | 高速公路绿化隔离带扫路车侧吸装置 | ZL201320814362.5 | 2013.12.12 | 2014.06.04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62 | 泔水垃圾车污水收集装置 | ZL201420029855.2 | 2014.01.17 | 2014.07.02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63 | 纯吸式吸尘车车厢 | ZL201420071591.7 | 2014.02.19 | 2014.07.23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64 | 纯吸式吸尘车干湿吸尘切换装置 | ZL201420071385.6 | 2014.02.19 | 2014.07.23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65 | 吸尘车组合式吸嘴 | ZL201420078049.4 | 2014.02.24 | 2014.07.23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66 | 吸尘车吸筒密闭开关装置 | ZL201420078023.X | 2014.02.24 | 2014.07.23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67 | 吸尘车滤筒清灰装置 | ZL201420071560.1 | 2014.02.19 | 2014.08.06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68 | 一种间歇供水式旋转接头 | ZL201420213690.4 | 2014.04.29 | 2014.09.03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69 | 洗扫车旋转式高压清洗装置 | ZL201420213691.9 | 2014.04.29 | 2014.09.10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70 | 吸污车泥水过滤分离反排装置 | ZL201320742852.9 | 2013.11.22 | 2014.09.24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71 | 洗扫车再生水循环利用装置 | ZL201420311135.5 | 2014.06.12 | 2014.10.29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72 | 垃圾箱垃圾压缩装置 | ZL201320814668.0 | 2013.12.12 | 2014.11.05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73 | 垃圾车上料机构提升支座装置 | ZL201320814399.8 | 2013.12.12 | 2014.11.05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74 | 垃圾车后门启闭装置 | ZL201320814400.7 | 2013.12.12 | 2014.11.05 | 实用新型 | 自主申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型号 | 最早公告
时间 | 公告
批次 | 3C有效期
截止日 |
1 | 清扫车 | FLM5160TQS | 2009/4/2 | 187 | 2015/2/24 |
2 | 扫路车 | FLM5161TSL | 2009/6/11 | 191 | 2015/2/24 |
3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60ZYS | 2009/8/11 | 193 | 2019/4/4 |
4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23ZYS | 2009/8/11 | 193 | 2019/7/31 |
5 | 扫路车 | FLM5080TSL | 2009/9/1 | 195 | 2015/2/24 |
6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022ZLJ | 2009/9/1 | 195 | 2019/7/31 |
7 | 清洗车 | FLM5165GQX | 2009/9/23 | 197 | 2019/1/26 |
8 | 清扫车 | FLM5120TQS | 2009/11/11 | 199 | 2015/2/24 |
9 | 清扫车 | FLM5163TQS | 2009/11/11 | 199 | 2015/2/24 |
10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080ZYS | 2009/12/12 | 201 | 2019/7/31 |
11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251ZXX | 2010/1/11 | 203 | 2015/2/24 |
12 | 洒水车 | FLM5162GSS | 2010/3/16 | 207 | 2015/2/24 |
13 | 洒水车 | FLM5123GSS | 2010/3/16 | 207 | 2015/2/24 |
14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021ZXX | 2010/4/11 | 209 | 2019/5/9 |
15 | 桶装垃圾运输车 | FLM5021CTY | 2010/4/11 | 209 | 2015/5/11 |
16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161ZXX | 2010/4/30 | 212 | 2019/1/26 |
17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121ZXX | 2010/4/30 | 212 | 2015/2/24 |
18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122ZLJ | 2010/4/30 | 212 | 2019/8/12 |
19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161ZLJ | 2010/4/30 | 212 | 2015/2/24 |
20 | 路面养护车 | FLM5022TYH | 2010/6/30 | 215 | 2015/2/24 |
21 | 扫路车 | FLM5101TSL | 2010/11/23 | 220 | 2015/2/24 |
22 | 洒水车 | FLM5251GSS | 2010/11/23 | 220 | 2016/1/21 |
23 | 自装卸式垃圾车 | FLM5161ZZZ | 2010/11/23 | 220 | 2016/1/21 |
24 | 洗扫车 | FLM5101TXS | 2010/11/23 | 220 | 2016/4/14 |
25 | 扫路车 | FLM5141TSL | 2010/12/23 | 221 | 2015/2/24 |
26 | 扫路车 | FLM5064TSLE4 | 2011/4/6 | 224 | 2019/1/26 |
27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072ZYSE4 | 2011/4/6 | 224 | 2019/7/31 |
28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061ZXXE4 | 2011/4/6 | 224 | 2019/8/12 |
29 | 自装卸式垃圾车 | FLM5072ZZZE4 | 2011/4/6 | 224 | 2015/2/24 |
30 | 自装卸式垃圾车 | FLM5100ZZZE4 | 2011/5/3 | 225 | 2016/1/21 |
31 | 扫路车 | FLM5065TSLE4 | 2011/8/24 | 228 | 2019/1/26 |
32 | 扫路车 | FLM5066TSLE4 | 2011/8/24 | 228 | 2019/1/26 |
33 | 纯电动扫路车 | FLM5070TSLEV | 2011/9/19 | 229 | 2017/1/5 |
34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100ZXXE4 | 2011/10/20 | 230 | 2019/8/12 |
35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162ZLJE4 | 2011/11/8 | 231 | 2015/2/24 |
36 | 绿化喷洒车 | FLM5100GPSE4 | 2011/11/8 | 231 | 2017/3/1 |
37 | 清洗车 | FLM5160GQXE4 | 2011/11/8 | 231 | 2019/1/16 |
38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022ZLJE4 | 2011/12/28 | 232 | 2019/7/31 |
39 | 洗扫车 | FLM5080TXSE4 | 2012/1/19 | 233 | 2016/4/14 |
40 | 桶装垃圾运输车 | FLM5022CTYE4 | 2012/1/19 | 233 | 2015/5/11 |
41 | 清洗车 | FLM5250GQXE4 | 2012/1/19 | 233 | 2017/3/1 |
42 | 清洗车 | FLM5251GQXE4 | 2012/1/19 | 233 | 2017/3/1 |
43 | 扫路车 | FLM5164TSLE4 | 2012/2/29 | 234 | 2015/2/24 |
44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081ZYSE4 | 2012/2/29 | 234 | 2019/7/31 |
45 | 清洗车 | FLM5072GQXE4 | 2012/4/27 | 236 | 2019/5/9 |
46 | 餐厨垃圾车 | FLM5070TCAE4 | 2012/6/7 | 237 | 2017/7/6 |
47 | 扫路车 | FLM5070TSLE4 | 2012/7/11 | 238 | 2019/1/26 |
48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030ZLJN4 | 2012/8/3 | 239 | 2017/9/5 |
49 | 扫路车 | FLM5160TSLQ4 | 2012/9/19 | 240 | 2015/2/24 |
50 | 洗扫车 | FLM5160TXSQ4 | 2012/9/19 | 240 | 2017/7/6 |
51 |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 FLM5161GQXE4 | 2012/10/16 | 241 | 2017/10/22 |
52 | 扫路车 | FLM5020TSLC4 | 2012/12/18 | 243 | 2018/3/18 |
56 | 清洗车 | FLM5160GQXQ4 | 2012/12/18 | 243 | 2019/1/16 |
54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250ZYSE4 | 2013/1/18 | 244 | 2017/3/1 |
55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022ZLJD4 | 2013/2/7 | 245 | 2019/7/31 |
56 | 路面养护车 | FLM5022TYHD4 | 2013/2/7 | 245 | 2015/2/24 |
57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60ZYSD4 | 2013/3/19 | 246 | 2019/4/4 |
58 | 洗扫车 | FLM5160TXSD4 | 2013/4/10 | 247 | 2017/7/6 |
59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020ZXXD4 | 2013/4/10 | 247 | 2019/5/9 |
60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63ZYSD4K | 2013/5/17 | 248 | 2019/4/4 |
61 | 洗扫车 | FLM5070TXSN4 | 2013/5/17 | 248 | 2016/4/14 |
62 | 洗扫车 | FLM5160TXSD5 | 2013/5/17 | 248 | 2017/7/6 |
63 | 扫路车 | FLM5160TSLD5 | 2013/5/17 | 248 | 2015/2/24 |
64 | 餐厨垃圾车 | FLM5100TCAQ4 | 2013/6/24 | 249 | 2018/6/19 |
65 | 洗扫车 | FLM5070TXSQ4 | 2013/6/24 | 249 | 2016/4/14 |
66 | 扫路车 | FLM5070TSLQ4 | 2013/6/24 | 249 | 2019/1/26 |
67 | 扫路车 | FLM5164TSLY4 | 2013/6/24 | 249 | 2015/2/24 |
68 | 扫路车 | FLM5071TSLJL4 | 2013/7/12 | 250 | 2019/1/26 |
69 | 密闭式桶装垃圾车 | FLM5020XTYC4 | 2013/7/12 | 250 | 2018/7/29 |
70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070ZYSQ4 | 2013/7/12 | 250 | 2019/7/31 |
71 | 洗扫车 | FLM5164TXSY4 | 2013/7/12 | 250 | 2017/7/6 |
72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030ZLJC4 | 2013/7/12 | 250 | 2015/5/11 |
73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071ZYSJL4 | 2013/7/12 | 250 | 2019/7/31 |
74 | 清洗车 | FLM5160GQXD5 | 2013/7/12 | 250 | 2019/1/16 |
75 | 护栏清洗车 | FLM5071GQXQ4 | 2013/8/16 | 251 | 2019/5/9 |
76 | 桶装垃圾运输车 | FLM5070CTYQ4 | 2013/8/16 | 251 | 2016/1/21 |
77 | 清洗车 | FLM5070GQXQ4 | 2013/8/16 | 251 | 2019/5/9 |
78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160ZLJD5 | 2013/8/16 | 251 | 2015/2/24 |
79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030ZXXC4 | 2013/8/16 | 251 | 2018/8/21 |
80 | 餐厨垃圾车 | FLM5070TCAQ4 | 2013/8/16 | 251 | 2017/7/6 |
81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60ZYSD5 | 2013/9/16 | 252 | 2019/4/4 |
82 | 扫路车 | FlM5162TSLD4 | 2013/9/16 | 252 | 2015/2/24 |
83 | 扫路车 | FLM5072TSLQ4 | 2013/9/16 | 252 | 2019/1/26 |
84 | 扫路车 | FLM5080TSLF5 | 2013/9/16 | 252 | 2015/2/24 |
85 | 扫路车 | FLM5163TSLD4 | 2013/9/16 | 252 | 2015/2/24 |
86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071ZXXJL4 | 2013/9/16 | 252 | 2019/8/12 |
87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070ZXXQ4 | 2013/9/16 | 252 | 2019/8/12 |
88 | 餐厨垃圾车 | FLM5071TCAJL4 | 2013/9/16 | 252 | 2017/7/6 |
89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072ZYSQ4 | 2013/10/18 | 253 | 2019/7/31 |
90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080ZYSF5 | 2013/10/18 | 253 | 2019/7/31 |
91 | 吸污车 | FLM5070GXWQ4 | 2013/10/18 | 253 | 2018/3/18 |
92 | 扫路车 | FLM5163TSLD5 | 2013/10/18 | 253 | 2015/2/24 |
93 | 洗扫车 | FLM5080TXSF5 | 2013/10/18 | 253 | 2016/4/14 |
94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162ZLJD5 | 2013/10/18 | 253 | 2015/2/24 |
95 | 餐厨垃圾车 | FLM5160TCAD5 | 2013/10/18 | 253 | 2018/10/18 |
96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63ZYSY4K | 2013/11/22 | 254 | 2019/4/4 |
97 | 洗扫车 | FLM5071TXSQ4 | 2013/11/22 | 254 | 2016/4/14 |
98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160ZXXY4 | 2013/11/22 | 254 | 2019/1/26 |
99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63ZYSD5KNG | 2013/12/24 | 255 | 2019/1/26 |
100 | 吸污车 | FLM5070GXWJ4 | 2013/12/24 | 255 | 2018/3/18 |
101 | 扫路车 | FLM5071TSLQ4 | 2013/12/24 | 255 | 2019/1/26 |
102 | 桶装垃圾运输车 | FLM5071CTYJ4 | 2013/12/24 | 255 | 2016/1/21 |
103 | 桶装垃圾运输车 | FLM5071CTYQ4 | 2013/12/24 | 255 | 2016/1/21 |
104 | 洗扫车 | FLM5080TXSJ4 | 2013/12/24 | 255 | 2016/4/14 |
105 | 洗扫车 | FLM5160TXSD5NG | 2013/12/24 | 255 | 2019/1/26 |
106 | 清洗车 | FLM5160GQXY4 | 2013/12/24 | 255 | 2019/1/16 |
107 |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 FLM5070ZDJQ4 | 2014/1/13 | 256 | 2019/1/26 |
108 | 吸污车 | FLM5120GXWD4 | 2014/1/13 | 256 | 2019/1/26 |
109 | 扫路车 | FLM5021TSLC4 | 2014/1/13 | 256 | 2018/3/18 |
110 | 扫路车 | FLM5163TSLD5NG | 2014/1/13 | 256 | 2019/1/26 |
111 | 护栏清洗车 | FLM5072GQXJ4 | 2014/1/13 | 256 | 2019/5/9 |
112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160ZXXD5 | 2014/1/13 | 256 | 2019/1/26 |
113 | 餐厨垃圾车 | FLM5160TCAY4 | 2014/1/13 | 256 | 2018/10/18 |
114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00ZYSJ5 | 2014/2/14 | 257 | 2019/2/17 |
115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00ZYSQ4GW | 2014/2/14 | 257 | 2019/2/17 |
116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23ZYSD4K | 2014/2/14 | 257 | 2019/7/31 |
117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63ZYSD5K | 2014/2/14 | 257 | 2019/4/4 |
118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63ZYSL4K | 2014/2/14 | 257 | 2019/4/4 |
119 | 扫路车 | FLM5072TSLJ4 | 2014/2/14 | 257 | 2019/1/26 |
120 | 扫路车 | FLM5163TSLL4 | 2014/2/14 | 257 | 2015/2/24 |
121 | 洗扫车 | FLM5160TXSL4 | 2014/2/14 | 257 | 2017/7/6 |
122 | 清洗车 | FLM5160GQXD5NG | 2014/2/14 | 257 | 2019/2/17 |
123 | 清洗车 | FLM5165GQXD4P | 2014/2/14 | 257 | 2019/1/26 |
124 | 清洗车 | FLM5161GQXD5NG | 2014/2/14 | 257 | 2019/2/17 |
125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020ZLJC4 | 2014/2/14 | 257 | 2019/7/31 |
126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160ZXXD5NG | 2014/2/14 | 257 | 2019/2/17 |
127 | 餐厨垃圾车 | FLM5100TCAJ5 | 2014/2/14 | 257 | 2018/6/19 |
128 |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 FLM5161GQXL4 | 2014/3/31 | 258 | 2017/10/22 |
129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60ZYSL4 | 2014/3/31 | 258 | 2019/4/4 |
130 | 扫路车 | FLM5160TSLZ4 | 2014/3/31 | 258 | 2015/2/24 |
131 | 桶装垃圾运输车 | FLM5020CTYR4 | 2014/3/31 | 258 | 2015/5/11 |
132 | 清洗车 | FLM5160GQXL4 | 2014/3/31 | 258 | 2019/1/26 |
133 | 清洗车 | FLM5165GQXZ4 | 2014/3/31 | 258 | 2019/1/26 |
134 | 清洗车 | FLM5162GQXL4 | 2014/3/31 | 258 | 2019/1/26 |
135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162ZLJL4 | 2014/3/31 | 258 | 2015/2/24 |
136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160ZXXL4 | 2014/3/31 | 258 | 2019/1/26 |
137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020ZXXR4 | 2014/3/31 | 258 | 2019/5/9 |
138 | 餐厨垃圾车 | FLM5160TCAL4 | 2014/3/31 | 258 | 2018/10/18 |
139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20ZYSD5 | 2014/4/14 | 259 | 2019/7/31 |
140 | 吸尘车 | FLM5160TXCD4 | 2014/4/14 | 259 | 2019/4/4 |
141 | 密闭式桶装垃圾车 | FLM5021XTYC4 | 2014/4/14 | 259 | 2018/7/29 |
142 | 扫路车 | FLM5070TSLR4 | 2014/4/14 | 259 | 2019/1/26 |
143 | 扫路车 | FLM5163TSLZ4 | 2014/4/14 | 259 | 2015/2/24 |
144 | 洗扫车 | FLM5250TXSD4 | 2014/4/14 | 259 | 2019/4/4 |
145 | 清洗车 | FLM5162GQXZ4 | 2014/4/14 | 259 | 2019/1/26 |
146 | 自装卸式垃圾车 | FLM5030ZZZC4 | 2014/4/14 | 259 | 2019/4/4 |
147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310ZXXD4 | 2014/4/14 | 259 | 2019/4/4 |
148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23ZYSD4A | 2014/6/13 | 261 | 2019/7/31 |
149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FLM5020TYHJEV | 2014/6/13 | 261 | 2019/7/31 |
150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020ZLJC5 | 2014/6/13 | 261 | 2019/7/31 |
151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60ZYSJZ4 | 2014/7/21 | 262 | 2019/4/4 |
152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070ZYSJ4A | 2014/7/21 | 262 | 2019/7/31 |
153 | 清洗车 | FLM5070GQXJ4 | 2014/7/21 | 262 | 2019/5/9 |
154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030ZXXF4 | 2014/7/21 | 262 | 2019/5/9 |
155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070ZXXJ4 | 2014/7/21 | 262 | 2019/8/12 |
156 | 清洗车 | FLM5252GQXD5 | 2014/8/15 | 263 | 2017/3/1 |
157 | 清洗车 | FLM5160GQXJ4 | 2014/8/15 | 263 | 2019/1/26 |
158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120ZLJD5 | 2014/8/15 | 263 | 2019/8/12 |
159 | 自装卸式垃圾车 | FLM5030ZZZF4 | 2014/8/15 | 263 | 2019/8/12 |
160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60ZYSD4A | 2014/9/17 | 264 | 2019/9/4 |
161 | 多功能抑尘车 | FLM5160TDYD4 | 2014/9/17 | 264 | 2019/9/17 |
162 | 清洗车 | FLM5122GQXD5 | 2014/9/17 | 264 | 2019/9/17 |
163 | 清洗车 | FLM5162GQXD5 | 2014/9/17 | 264 | 2019/1/26 |
164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030ZLJF4 | 2014/9/17 | 264 | 2019/7/31 |
165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160ZYSJ4 | 2014/11/2 | 265 | 2019/9/4 |
166 | 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020ZXXJEV | 2014/11/2 | 265 | 2019/11/24 |
167 | 自卸式垃圾车 | FLM5020ZLJFP4 | 2014/11/2 | 265 | 2017/9/5 |
168 |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 FLM5100GQXQ4 | 2014-11/15 | 266 | 2019/11/24 |
169 | 压缩式垃圾车 | FLM5070ZYSNJ4 | 2014/11/15 | 266 | 2019/7/31 |
170 |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 FLM5120ZDJD4 | 2014/11/15 | 266 | 2019/11/24 |
171 |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 FLM5160ZDJD4 | 2014/11/15 | 266 | 2019/11/24 |
172 | 垃圾转运车 | FLM5020ZLJJEV | 2014/11/15 | 266 | 2019/11/24 |
173 | 清洗车 | FLM5250GQXD5 | 2014/11/15 | 266 | 2017/3/1 |
174 | 纯电动垃圾转运车 | FLM5020ZLJC4Z | 2014/11/15 | 266 | 2019/11/24 |
175 | 纯电动桶装垃圾运输车 | FLM5020CTYJEV | 2014/11/15 | 266 | 2019/11/24 |
176 | 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030ZXXDEV | 2014/11/15 | 266 | 2019/11/24 |
177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FLM5160ZXXJ5NG | 2014/11/15 | 266 | 2019/11/24 |
项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金额 | 2,725,636.75 | 4,723,120.57 | 4,077,087.25 | 3,311,330.12 |
占采购金额比重 | 0.67% | 0.81% | 0.85% | 0.74% |
(上接A46版)
2、2013年5月6日,张桂丰、陈敬洁和杨育忠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出具兴银岩企金新罗二部个保(2013)第014、013和015号《个人担保声明书》,声明对发行人自2013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6日期间在该银行发生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012年10月10日,张桂丰及其配偶胡菁娜、陈敬洁及其配偶郭笑文以及杨育忠及其配偶杨满兰与民生银行龙岩分行签订个高保字第2012年龙公0057号《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发行人与该银行签订的公授信字第2012年龙0060号《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银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2012年10月25日,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12年最高保字第22-0032-1号、2号、3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为发行人与该银行签订的2012年信字第22-0032号《授信协议》项下所有银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2012年4月16日,张桂丰、陈敬洁和杨育忠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出具兴银岩新罗个保(2012)第101、102和103号《个人担保声明书》,声明对发行人自2012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16日期间在该银行发生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2011年7月21日,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个高保字第2011年厦0187号,为发行人与该银行签订的编号为工授信字第2011年厦0185号《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发行人发生的最高余额8,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7、2011年3月11日,张桂丰、杨育忠、荣闽龙和陈敬洁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2011年岩高保字326001号、326002号、326004号、326005号,为发行人与该银行签订的编号为2011年岩授额字326001号《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发行人发生的最高本金余额4,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8、2010年11月8日,张桂丰、陈敬洁和杨育忠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出具编号为兴银岩新罗个保(2010)第191、192、193号《个人担保声明书》,为发行人在该银行自2010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8日止期间发生的最高本金余额1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9、2010年6月22日,发行人、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公授信字2010年厦0209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约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向发行人提供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及其配偶作为担保人对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2010年6月17日,张桂丰、陈敬洁和杨育忠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2010年新罗(保)字0058-1号、0058-2号、0058-3号,为发行人在该银行自2010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16日期间发生的最高本金余额3,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1、2010年5月7日,张桂丰、杨育忠、荣闽龙和陈敬洁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2010年岩高保字326001号、326002号、326004号、326005号,为发行人与该银行签订的编号为2010年岩授额字326001号《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发行人发生的最高本金余额3,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2、2009年11月6日,张桂丰、陈敬洁和杨育忠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出具编号为兴银岩新罗个保(2009)第255、256、257号《个人担保声明书》,为发行人在该银行自2009年11月6日至2011年11月6日止期间发生的最高本金余额7,5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3、2009年2月9日,张桂丰及其配偶、陈敬洁及其配偶、杨育忠及其配偶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出具兴银岩新罗个保(2009)第042、045、043、046、044和047号《个人担保声明书》,声明对发行人自2009年2月9日至2011年2月9日期间在该银行发生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黄兴孪、邢文祥、李钢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业经复核,并经天健所审计,于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充分披露;
2、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已依法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之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止日期 | 简要经历 | 兼职情况 | 2013年度薪酬情况(万元) |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
张桂丰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男 | 51 | -
2016.9.30 | 厦门大学在读E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4年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福建龙马集团龙岩拖拉机厂技术科技术员、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2年3月先后担任龙马有限总经理、董事长;曾先后获得闽西十大优秀企业家、全国机械行业优秀企业家、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物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厦门福龙马执行董事、总经理,龙岩市政协委员,龙岩经济开发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协会会长。 | 未在其他企业或经营实体兼职 | 48.36 | 3,001.25
万股 | 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
陈敬洁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男 | 52 | -
2016.9.30 | 1983年参加工作,曾先后任福建龙马集团龙岩拖拉机厂技术员、副厂长,2000年7月开始先后担任龙马有限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厦门福龙马执行董事。 | 厦门福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36.73 | 992.875
万股 |
杨育忠 | 董事兼财务总监 | 男 | 50 | -
2016.9.30 | 1985年参加工作,曾先后任福建龙马集团公司财务处会计、科长,2002年7月开始先后担任龙马有限财务部部长、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 未在其他企业或经营实体兼职 | 34.27 | 614.25
万股 |
荣闽龙 | 董事 | 男 | 51 | -
2016.9.30 | 曾先后任福建龙马集团龙岩拖拉机厂技师、试制组负责人、客车销售处副处长、生产供应部部长,2002年10月开始先后担任龙马有限销售部副部长、部长、营销中心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厦门福龙马监事,韶关福龙马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厦门福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监事,韶关福龙马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36.77 | 497.25
万股 | - |
李小冰 | 董事兼总工程师 | 男 | 50 | -
2016.9.30 | 曾先后任福建龙马集团公司技术员、设计组组长、研究所所长,2002年3月先后担任龙马有限技术中心主任、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 未在其他企业或经营实体兼职 | 32.95 | 312万股 | - |
张桂潮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男 | 44 | -
2016.9.30 | 曾先后任福建华电漳平火电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技术主管,人力资源部副主任,燃料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维修部主任,工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2011年1月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品管部、市场部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未在其他企业或经营实体兼职 | 44.39 | - | - |
黄兴孪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
2016.9.30 | 历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讲师、副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立信源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厦门深茂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厦门依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兼财务学系副系主任。 |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立信源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厦门深茂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厦门依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厦门大学副教授、财务学系副系主任 | - | - | - |
邢文祥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
2016.9.30 | 历任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副处长、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亿达集团总裁、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5 | - | - |
李钢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
2016.9.30 | 历任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课题组长、大气研究所所长、大气污染防治研究所所长、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未在其他企业或经营实体兼职 | 5 | - | - |
李开森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
2016.9.30 | 2002年8月开始先后担任龙马有限总装车间主任、销售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未在其他企业或经营实体兼职 | 14.31 | 229.125万股 | - |
林侦 | 监事 | 女 | 58 | -
2016.9.30 | 2002年3月开始担任龙马有限品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 | 未在其他企业或经营实体兼职 | 17.15 | 378.625万股 | - |
王灿锋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1 | -
2016.9.30 | 2006年6月开始先后担任龙马有限技术中心技术员、总装车间技术员;现任本公司监事、销售部副部长。 | 未在其他企业或经营实体兼职 | 14.30 | - | - |
陈永奇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男 | 40 | -
2016.9.30 | 曾先后任福建龙马集团龙岩拖拉机厂总装工人、技术员、新产品开发部副部长,2000年7月开始先后担任龙马有限技术中心副主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厦门福龙马总经理。 | 厦门福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 34.25 | 312万股 | - |
林鸿珍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
2016.9.30 | 曾先后任福建龙马农用车制造有限公司设备科技术员、生产科长、生产部副部长,2002年8月开始先后担任龙马有限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未在其他企业或经营实体兼职 | 34.32 | 143万股 | -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次发行前,张桂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001.25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前股本的30.0125%,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张桂丰先生作为本公司的主要创始人,公司设立时即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导公司重要决策的制定和实施,一直未发生变化,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 2014.6.30 | 2013.12.31 | 2012.12.31 | 2011.12.31 |
流动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183,795,533.60 | 215,599,746.68 | 176,327,978.00 | 130,405,881.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
应收账款 | 475,056,704.95 | 328,715,642.48 | 208,281,694.07 | 111,554,812.16 |
预付款项 | 5,432,438.02 | 3,892,174.20 | 8,881,465.98 | 10,185,441.97 |
应收利息 |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18,898,671.80 | 13,565,129.83 | 13,409,811.53 | 9,274,871.03 |
存货 | 183,933,459.74 | 144,119,109.86 | 136,611,807.80 | 131,155,942.5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8,218.42 | 2,421,738.86 | 5,238,251.05 | 718,950.42 |
流动资产合计 | 867,235,026.53 | 708,313,541.91 | 548,751,008.43 | 393,295,899.47 |
非流动资产: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23,230.13 | 2,337,035.44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固定资产 | 50,439,488.65 | 50,220,803.23 | 43,410,657.47 | 46,600,041.18 |
在建工程 | 1,148,000.00 | 1,148,000.00 | 1,148,000.00 | 1,148,000.00 |
工程物资 | |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
无形资产 | 24,626,960.99 | 24,927,063.04 | 25,527,267.17 | 25,947,984.19 |
开发支出 | | - | - | - |
商誉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62,567.85 | 8,775,962.40 | 6,492,685.30 | 4,579,197.8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700,247.62 | 87,408,864.11 | 76,578,609.94 | 78,275,223.23 |
资产总计 | 954,935,274.15 | 795,722,406.02 | 625,329,618.37 | 471,571,122.70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所有者权益 | 2014.6.30 | 2013.12.31 | 2012.12.31 | 2011.12.31 |
流动负债: | | | | |
短期借款 | 123,000,000.00 | 58,000,000.00 | 58,500,000.00 | 71,6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
应付票据 | 215,135,645.60 | 122,497,564.00 | 123,591,508.80 | 65,695,240.39 |
应付账款 | 169,944,742.93 | 175,961,001.79 | 91,611,089.25 | 72,735,484.86 |
预收款项 | 6,516,067.35 | 15,195,451.55 | 17,823,719.33 | 18,332,624.09 |
应付职工薪酬 | 12,461,560.45 | 14,815,501.26 | 14,083,123.62 | 7,997,406.99 |
应交税费 | 2,751,920.40 | 16,648,890.38 | 6,879,382.79 | 4,914,467.64 |
应付利息 | -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8,165,156.89 | 9,046,789.30 | 3,013,027.45 | 1,169,993.5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37,975,093.62 | 412,165,198.28 | 315,501,851.24 | 242,445,217.55 |
非流动负债: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 - |
预计负债 | 2,893,663.60 | 2,117,595.60 | 1,532,786.13 | 1,319,138.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93,663.60 | 2,117,595.60 | 1,532,786.13 | 1,319,138.13 |
负债合计 | 540,868,757.22 | 414,282,793.88 | 317,034,637.37 | 243,764,355.68 |
所有者权益: | | | | |
股本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2,200,000.00 | 2,200,000.00 | 2,200,000.00 | 2,200,000.00 |
减:库存股 | - | - | - | - |
专项储备 | 3,105,434.06 | 2,161,883.91 | 1,028,072.93 | - |
盈余公积 | 34,765,177.77 | 34,765,177.77 | 25,073,124.43 | 17,102,990.86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273,995,905.10 | 242,312,550.46 | 179,993,783.64 | 108,503,776.16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4,066,516.93 | 381,439,612.14 | 308,294,981.00 | 227,806,767.02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4,066,516.93 | 381,439,612.14 | 308,294,981.00 | 227,806,767.0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54,935,274.15 | 795,722,406.02 | 625,329,618.37 | 471,571,122.70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57,901,576.41 | 879,614,446.43 | 716,799,289.47 | 623,792,196.78 |
减:营业成本 | 373,328,755.84 | 584,890,180.91 | 490,656,107.58 | 420,624,418.7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294,594.18 | 5,559,871.64 | 5,019,149.22 | 3,279,908.42 |
销售费用 | 61,330,578.05 | 107,419,536.69 | 80,944,257.04 | 69,214,289.24 |
管理费用 | 40,600,030.69 | 56,729,302.68 | 47,204,986.39 | 44,742,258.86 |
财务费用 | 2,506,582.58 | 3,675,522.43 | 4,368,189.23 | 5,223,350.92 |
资产减值损失 | 7,729,761.68 | 13,659,624.89 | 6,919,506.63 | 3,400,178.45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805.31 | -62,964.56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9,097,468.08 | 107,617,442.63 | 81,687,093.38 | 77,307,792.19 |
加:营业外收入 | 2,561,206.78 | 3,833,816.74 | 10,978,066.00 | 7,753,425.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7,515.89 | 387,946.18 | 148,531.71 | 957,662.32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418.86 | - |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1,641,158.97 | 111,063,313.19 | 92,516,627.67 | 84,103,554.87 |
减: 所得税费用 | 9,957,804.33 | 15,052,493.03 | 13,056,486.62 | 11,373,346.8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683,354.64 | 96,010,820.16 | 79,460,141.05 | 72,730,208.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683,354.64 | 96,010,820.16 | 79,460,141.05 | 72,730,208.02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 |
五、每股收益 | -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2 | 0.96 | 0.79 | 0.7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2 | 0.96 | 0.79 | 0.73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1,683,354.64 | 96,010,820.16 | 79,460,141.05 | 72,730,208.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683,354.64 | 96,010,820.16 | 79,460,141.05 | 72,730,208.0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82,092,392.64 | 868,705,330.52 | 721,400,347.97 | 697,109,078.14 |
收到的税收返还 | - | 269,210.49 | 133,469.14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78,897.57 | 14,277,343.67 | 13,486,092.59 | 9,355,545.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5,471,290.21 | 883,251,884.68 | 735,019,909.70 | 706,464,623.8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3,375,128.89 | 589,904,020.45 | 491,870,801.57 | 487,820,250.5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1,738,423.49 | 55,287,697.27 | 43,288,670.48 | 39,665,328.2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1,613,522.47 | 63,652,082.54 | 58,230,998.20 | 51,644,444.8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616,624.19 | 96,282,306.66 | 85,455,570.65 | 78,871,572.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5,343,699.04 | 805,126,106.92 | 678,846,040.90 | 658,001,596.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872,408.83 | 78,125,777.76 | 56,173,868.80 | 48,463,027.8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98.29 |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8.29 | - |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74,851.94 | 4,164,973.46 | 1,257,962.04 | 29,028,634.2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2,400,000.00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74,851.94 | 6,564,973.46 | 1,257,962.04 | 29,028,634.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4,253.65 | -6,564,973.46 | -1,257,962.04 | -29,028,634.2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4,499,087.74 | 97,500,000.00 | 92,999,988.00 | 142,1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499,087.74 | 97,500,000.00 | 92,999,988.00 | 142,1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499,087.74 | 98,000,000.00 | 106,099,988.00 | 93,29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2,932,679.44 | 28,577,154.34 | 7,197,374.78 | 26,585,499.6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 | 1,100,000.00 | 1,800,000.00 | 2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931,767.18 | 127,677,154.34 | 115,097,362.78 | 120,075,499.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67,320.56 | -30,177,154.34 | -22,097,374.78 | 22,024,500.3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979,341.92 | 41,383,649.96 | 32,818,531.98 | 41,458,893.9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3,037,141.12 | 141,653,491.16 | 108,834,959.18 | 67,376,065.2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2,057,799.20 | 183,037,141.12 | 141,653,491.16 | 108,834,959.18 |
(二)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依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18.86 | -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51,206.78 | 3,833,816.74 | 10,978,066.00 | 7,753,425.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97.03 | -387,946.18 | -148,531.71 | -957,662.3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 |
小计 | 2,543,690.89 | 3,445,870.56 | 10,829,534.29 | 6,795,762.68 |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表示) | 384,118.19 | 575,072.51 | 1,646,709.90 | 1,065,153.75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159,572.70 | 2,870,798.05 | 9,182,824.39 | 5,730,608.9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683,354.64 | 96,010,820.16 | 79,460,141.05 | 72,730,208.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523,781.94 | 93,140,022.11 | 70,277,316.66 | 66,999,599.09 |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 2014年1-6月/2014.6.30 | 2013年/2013.12.31 | 2012年/2012.12.31 | 2011年
/2011.12.31 |
流动比率 | 1.61 | 1.72 | 1.74 | 1.62 |
速动比率 | 1.27 | 1.37 | 1.31 | 1.08 |
资产负债率 | 56.64% | 52.06% | 50.70% | 51.69%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2.58 | 3.03 | 4.17 | 6.04 |
存货周转率 | 4.52 | 4.15 | 3.66 | 3.63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7,711.66 | 12,037.84 | 10,197.25 | 9,317.11 |
利息保障倍数 | 25.43 | 25.26 | 20.11 | 18.0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 -0.80 | 0.78 | 0.56 | 0.48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51 | 0.41 | 0.33 | 0.41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0.10 | 0.12 | 0.16 | 0.16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 2014.6.30 | 2013.12.31 | 2012.12.31 | 2011.12.31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流动资产 | 86,723.50 | 90.82 | 70,831.35 | 89.02 | 54,875.10 | 87.75 | 39,329.59 | 83.40 |
非流动资产 | 8,770.02 | 9.18 | 8,740.89 | 10.98 | 7,657.86 | 12.25 | 7,827.52 | 16.60 |
总资产 | 95,493.53 | 100.00 | 79,572.24 | 100.00 | 62,532.96 | 100.00 | 47,157.1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逐年扩大,且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公司总资产从2011年期末的47,157.11万元增长到了2014年6月末的95,493.53万元,增长幅度达102.50%。近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增加较快,主要是因为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带动经营利润增加,盈利能力增强,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使得资产规模大幅快速增大。公司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资产结构保持相对稳定。
(2)负债构成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负债结构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 2014.6.30 | 2013.12.31 | 2012.12.31 | 2011.12.31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流动负债 | 53,797.51 | 99.46 | 41,216.52 | 99.49 | 31,550.19 | 99.52 | 24,244.52 | 99.46 |
非流动负债 | 289.37 | 0.54 | 211.76 | 0.51 | 153.28 | 0.48 | 131.91 | 0.54 |
合计 | 54,086.88 | 100.00 | 41,428.28 | 100.00 | 31,703.46 | 100.00 | 24,376.44 | 100.00 |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相关数据计算的有关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财务指标 | 2014.6.30 | 2013.12.31 | 2012.12.31 | 2011.12.31 |
流动比率(倍) | 1.61 | 1.72 | 1.74 | 1.62 |
速动比率(倍) | 1.27 | 1.37 | 1.31 | 1.08 |
资产负债率 | 56.64% | 52.06% | 50.70% | 51.69% |
财务指标 | 2014年1-6月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7,711.66 | 12,037.84 | 10,197.25 | 9,317.11 |
利息保障倍数 | 25.43 | 25.26 | 20.11 | 18.02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 | -0.80 | 0.78 | 0.56 | 0.48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51 | 0.41 | 0.33 | 0.41 |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有波动,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各期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62、1.74、1.72和1.61,最近三年一期各期末速动比率分别为1.08、1.31、1.37和1.27。
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增加,2013年比2012年增加18.05%,2012年比2011年增长9.45%,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具备较强的债务偿付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足够支付到期贷款和利息,未发生过逾期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支付利息的情况。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企业名称 | 2014.6.30 | 2013.12.31 | 2012.12.31 | 2011.12.31 |
应收账款
周转率 | 存货
周转率 | 应收账款
周转率 | 存货
周转率 | 应收账款
周转率 | 存货
周转率 | 应收账款
周转率 | 存货
周转率 |
龙马环卫 | 2.58 | 4.52 | 3.03 | 4.15 | 4.17 | 3.66 | 6.04 | 3.63 |
注:龙马环卫数据根据合并报表计算。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情况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环卫清洁装备和垃圾收转装备的销售,报告期内,上述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始终保持在98%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为售后服务的配件销售实现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大,对公司业绩影响很小。
(2)毛利率分析
公司毛利绝大部分由主营业务销售带来,主营业务毛利合计占到全部营业毛利的98%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环卫清洁装备和垃圾收转装备。公司在巩固原有环卫清洁装备市场优势的同时,积极开拓垃圾收转装备的市场,垃圾收转装备毛利总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综合毛利率一直维持在30%以上,毛利率水平较高。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顺序
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的10%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支付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2、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1年11月4日,龙马环卫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400万元(含税),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2013年4月6日,龙马环卫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400万元(含税),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2014年3月20日,龙马环卫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000万元(含税),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3、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般规定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①基本原则: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②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③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同时公司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每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④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股利之余,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本规模和公司股票价格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⑤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⑥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利润分配方案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具体如下: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并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如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则外部监事应对监事会审核意见无异议。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金股利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涉及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①公司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董事会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当公司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现行利润分配政策无法执行时,或有权部门颁布实施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导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必须修改时,公司将适时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应在相关调整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公司应依法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收集独立董事、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意见,董事会在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②董事会审议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或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公司制定或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应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调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厦门福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为福建省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韶关市福龙马环境清洁有限公司。
1、厦门福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福龙马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厦门福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5,1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1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陈敬洁 |
设立日期 | 2010年8月20日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70号1703B室 |
经营范围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卫生管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其他车辆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车辆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厦门 |
(1)历史沿革
①设立
2010年6月15日,龙马环卫召开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出资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厦门福龙马的议案。
2010年7月29日,厦门和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和裕验字[2010]第228号《验资报告》,对龙马环卫出资设立厦门福龙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10年7月26日,厦门福龙马收到股东龙马环卫缴纳的注册资本共计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10年8月20日,厦门福龙马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设立的工商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50200200061329,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桂丰。
②增资
2014年1月2日,龙马环卫召开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向厦门福龙马增资4,600万元并将厦门福龙马名称变更为“厦门福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月9日,厦门和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厦和裕验字[2014]第003号《验资报告》,对龙马环卫增资厦门福龙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14年1月8日,厦门福龙马收到股东龙马环卫缴纳的注册资本共计4,6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14年1月27日,厦门福龙马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增资的工商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50200200061329,注册资本为5,100万元。
厦门福龙马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龙马环卫 | 5,100 | 货币 | 100 |
合计 | 5,100 | - | 100 |
(2)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厦门福龙马的总资产为302.17万元,净资产为256.60万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为-90.97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截至2014年6月30日,厦门福龙马的总资产为5,066.85万元,净资产为5,009.85万元,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为153.26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2、福建省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福建省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6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黄闽江 |
设立日期 | 2013年9月30日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达路26号(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楼4层416号 |
经营范围 | 环境卫生、城镇、小区保洁;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理;河道保洁;外墙清洗(高空作业除外);管道疏通;公厕保洁;园林绿化。普通货运;家政服务;日用品、清洁用品、清洁用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历史沿革
龙环环境由龙岩市龙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马环卫、厦门林上林集团有限公司和黄登河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首期出资800万元,出资比例为50%。
2013年9月23日,龙岩正易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正易所验字第[2013]64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设立的首期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13年9月30日,龙环环境在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设立的工商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50800100089057。
龙环环境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及首期出资缴纳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首期出资额
(万元) | 合计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龙岩市龙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4 | 252 | 252 | 31.5 |
2 | 龙马环卫 | 480 | 240 | 240 | 30 |
3 | 厦门林上林集团有限公司 | 320 | 160 | 160 | 20 |
4 | 黄登河 | 296 | 148 | 148 | 18.5 |
合计 | 1,600 | 800 | 800 | 100.00 |
龙环环境设立至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2)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龙环环境的总资产为1,020.86万元,净资产为779.01万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为-20.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4年6月30日,龙环环境的总资产为1,057.72万元,净资产为774.41万元,2014年1-6月实现净利润为-4.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韶关市福龙马环境清洁有限公司
韶关市福龙马环境清洁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韶关市福龙马环境清洁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荣闽龙 |
设立日期 | 2014年12月26日 |
注册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新兴路12号3幢504房(仅作办公室使用) |
经营范围 | 提供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生活垃圾清运,生活垃圾处理;排水排污管道疏通;提供公厕保洁服务;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历史沿革
韶关福龙马由王亚越、龙马环卫和郭玉海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韶关福龙马设立时实缴出资0万元,认缴出资在2015年3月31日前缴足。
2014年12月26日,韶关福龙马在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设立的工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200000065850。
韶关福龙马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王亚越 | 120 | 0 | 40 |
2 | 龙马环卫 | 90 | 0 | 30 |
3 | 郭玉海 | 90 | 0 | 30 |
合计 | 300 | 0 | 100 |
韶关福龙马设立至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项目投资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335万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导产品的结构升级和产能扩张、新建国家级的技术研发中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实力。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用于: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投资预算 | 拟募集资金
使用量 |
1 | 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 | 23,208.25 | 21,568.01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3,600.02 | 3,387.05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46,808.27 | 44,955.06 |
注:上述项目的投资预算总额为46,808.27万元,其中包括1,853.21万元的土地购置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因此拟募集的资金使用量为44,955.06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量按照前述排列的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如果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有剩余将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保持快速增长,2006-2012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0%。未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人口的持续增加,预计国内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市场仍然会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
由于我国环卫领域的历史欠账太多,环卫作业整体水平与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还有着很大的差距。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受到城镇化进程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环卫机械化率提高、人口规模增加、政府的投入力度加大、国民环卫意识增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带动,未来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市场发展机遇,预计2015年市场容量将达到352亿元,这决定了公司的产能扩张足以被市场消化,募投项目的实施是能切实可行的。
随着国家对环卫事业投资的不断增加,2012年城市及县城市容环境卫生投资额已经达到571.1亿元。我国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得到了长足发展,行业整体技术水平逐步提高、产品种类日渐丰富、产品质量明显改善,市场集中程度也不断加强。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中,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为扩大公司现有产能、解决环卫装备产品的产能瓶颈的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为提高公司自主研发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的新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为缓解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压力的项目。
其中,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装备扩建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2,800台/套的生产能力,预计达产年营业收入91,000万元,利润总额12,405万元,净利润9,304万元,总投资收益率53%,项目投资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7.34%,项目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9.99%,项目税前投资回收期4.64年,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5.11年。
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逐步扩大升级公司现有省级技术中心至国家级技术中心,并为其建设独立的研发场所,包括研发中心办公地点、试制车间和综合试验场。本研发中心进行四大与环卫息息相关领域的研究,包括节能型环卫装备研究,城市、农村垃圾收集转运模式及应用装备研究,城市环境卫生整体解决方案研究,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研究。综合试验场用于新产品各研发阶段的试验和检测,以保证获取各研发阶段的产品指标,实测中发现各研发产品的不足,实现提高产品质量的定制性要求。研发中心建成后,将开展各类垃圾车、清洗扫路车、小型纯扫式扫路机、小型全液压扫路机、机械-液压复合传动技术应用的路面保洁装备以及电动扫路机的技术的提升研发,预计在1-2年内可产生研究成果,3-4年内实现量产,转化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收益。
综上所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有助于提高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巩固并提升行业地位,同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目标,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了公司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风险提示”中已经提及的风险外,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行业积淀,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并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模式。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资产规模逐年增加,特别是在本次新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得到更大幅度的扩张,管理体系也将更加复杂,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并完善内部控制,应对在技术水平提升、生产质量控制、市场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等众多方面的新挑战,则将面临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增长。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产后,固定资产规模较目前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额1,545.2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91,000万元,新增税前利润12,405万元,因而可以对新增折旧实现有效消化。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技术发展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导致公司新增产能不能获得预期的市场销售规模,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分别为41,406.65万元、38,143.96万元、30,829.50万元、22,780.68万元,2014年上半年、2013年、2012年、201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98%、27.37%、26.27%、31.3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净利润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在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2011年10月通过福建省201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GF201135000057),有效期三年。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公司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为福建省2014年第二批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公示期,但尚未取得新的证书。如果评审没有通过,公司不能继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增加本公司的税负,从而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五)技术风险
1、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优秀的技术人才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公司通过建立骨干员工持股、绩效考核、晋升培训等多层次的人才激励和管理机制,已经拥有了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团队。
另外,公司主要产品科技含量较高,在关键的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该类技术是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防止技术泄密,公司与关键技术人员签订了《知识产权归属、保密及不竞争协议》,并对关键技术资料进行严格管理。
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人员的扩充,以及行业内人才竞争和流动的加剧,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证技术人员不外流或者技术不外泄,如果出现该种情况,将不利于公司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
2、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风险
多年来,公司通过对技术和研发的不断投入,开发出技术先进、质量可靠、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取得了行业领先的竞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取得7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67项,外观设计1项。随着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领域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技术更新步伐不断加快,公司为保持竞争优势,必须加大力度进行产品更新换代和新技术的储备。但如果研发方向把握失误,或者研发失败,不能及时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技术,则可能丧失技术优势,因而公司面临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风险。
(六)政策风险
公司属于环卫装备行业中的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报告期内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信部。国家工信部继承国家发改委部分职责,继续以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方式对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中的环卫车辆实施管理。《公告》是国家准许车辆生产企业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也是消费者向国家法定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的依据。未列入《公告》的企业不得生产车辆产品,未列入《公告》的车辆产品也不得被生产和销售。同时,环卫车辆产品还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述管理体制为行业设置了较高的资质准入门槛,如果该管理方式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生产、销售、经营业绩等方面产生影响。
另外,近年来,国家通过《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大力鼓励对环卫事业的投资;并制定了《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等产业政策,推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上述政策促进了本行业的高速发展。公司较好地把握了上述政策创造的发展契机,努力扩大自身规模并提升产品技术水平,获得了较好的发展,但如果未来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控制(权)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桂丰先生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30.0125%的股份,按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上限3,335万股计算,发行后张桂丰先生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下降至22.5066%。
张桂丰先生作为本公司的主要创始人,公司设立时即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导公司各种重要决策的制定和实施,一直未发生变化,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确保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发行人采取了以下措施:
1、张桂丰先生在发行人本次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首发申请文件前,已出具自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十六位发起人股东(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控股股东)均出具了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
2、为保障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的稳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控股股东陈敬洁、杨育忠以及法人股东涌源投资、富邦投资、兴烨创投、华兴创投均承诺: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与本公司其他股东签订与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限制实际控制人行使权利的协议),且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张桂丰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另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桂丰先生以及上述主要股东均就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出具了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锁定的承诺。
以上措施从法律上保障了张桂丰先生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权,但从更长远的期间来看,本公司仍存在实际控制人变化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采购框架协议、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承兑合同/协议及其它重大合同等。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或者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 称 | 住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龙岩经济开发区 | 0597-2796968 | 0597-2962796 | 陈永奇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 | 021-38565817 | 021-38565707 | 雷亦
王廷富谢雯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 010-57763888 | 010-57763777 | 刘冬
王韶华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杭州市西溪路128号4-10层 | 0571-87855310 | 0571-87559003 | 盛伟明
虞婷婷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 021-68870587 | 021-58754185 | - |
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 【】 | - | -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 021-68808888 | 021-68804868 |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 日期 |
询价推介时间 | 2015年1月9日-12日 |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 2015年1月14日 |
网上申购日期 | 2015年1月15日 |
中签缴款日期 | 2015年1月15日 |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到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5日